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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节能)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4-01-08 16:14

为加大节能降耗支持力度,提升我市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江阴市2023年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和《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节能)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 节能改造项目。
  2.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3. 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
  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5. 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6. 企业节能管理类项目。
  7. 绿色制造示范创建项目。
  •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

  1.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
  2. 申报企业当年无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和违法记录,通过企业信用核查。  
  3. 申报企业同意配合市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 申报项目条件  

1.节能改造项目。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2023年竣工投产,依托改造的生产装置应符合产业政策且投产2年以上,年节能量300吨标煤以上。  

  1.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2023年竣工投产,依托改造的生产装置应符合产业政策,年本市工业固废回收量1000吨以上或企业节水改造项目节水量2万吨以上。  
  2. 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列入节能推广目录,经生产企业研发、推广后,2023年应用于本市企业且年节能量在500吨标煤以上。  
  3.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23年竣工投产,年节能量在300吨标煤以上。  
  4. 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2023年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中高费方案投资额30万元以上。  
  5. 企业节能管理类项目。2023年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或完成能源审计,或完成节能诊断。  

7.绿色制造示范创建项目。2023年度列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三、申报流程

  1.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江阴市级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入口(http://221.228.70.22:9090/egrantweb/),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申报(首次申报企业需先注册),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上传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网上注册时需填写准确完整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对项目执行单位与系统申报单位不一致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网络受理,网络受理通过后报市工信局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以及纸质版(一份)均需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9楼955办公室。纸质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确保真实性、有效性,必须有法人签字并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涉及票据的复印资料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4.本次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各镇(街)、园区主管部门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2.各镇(街)、园区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电话:8686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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