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4-00018 | 生成日期 | 2023-05-19 | 公开日期 | 2023-05-1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统计 | 关键词 | 规划,统计,经济,管理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
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本局各科(室、队),省统计局江阴调查局:
现将《2023年度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阴市统计局
2023年5月19日
2023年度镇(街道)、园区
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委办〔202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更好适应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加科学的方法评价工作实绩,扎实推动各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更规范,统计服务水平再提升,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和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时限
考核对象为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局。考核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
按《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综合考核细则》(见附件1),对重点工作、专业工作、创新创优工作进行考核,并按《镇(街道)、园区综合评价民主测评表》(见附件4)进行综合评价,共计满分为100分。设定加减分项目,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一)重点工作(36分)
1.开展江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10分);
2.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6分);
3.巩固深化GDP统一核算改革(4分);
4.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4分);
5.年度单位入库工作(4分);
6.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4分);
7.提升统计信息分析能力(4分)。
(二)专业工作(51分)
按《镇(街道)、园区专业统计考核办法》(见附件2)的统一标准,对以下13个专业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1.综合统计(6分)
2.核算统计(3分)
3.工业与工业财务统计(6分);
4.能源统计(3分);
5.投资统计(6分);
6.建筑与房地产业统计(3分);
7.劳动工资、人口与社会统计,创新调查(3分);
8.批零与住餐业统计(6分);
9.服务业统计(3分);
10.部分事业单位统计(3分)
11.基本单位统计(3分);
12.富民监测调查统计(3分);
13.农业统计(3分)。
(三)创新创优工作(3分)
各镇(街道)、园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挖掘本地区在跟进上级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提高统计调查能力特别是开展五经普工作等方面推出的新举措、积累的新经验、取得的新成果等,所做的工作取得重点突破或获得表彰奖励,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推广意义。
各镇(街道)、园区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1项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同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类获奖、批示等落款时间为2023年)。上报项目经审核确认后,根据全体局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项目打分情况和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科互相择优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不申报的地区不得分。
(四)民主测评(10分)
由全体局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百分制综合评价。测评方法:按照优秀(100分)、良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40分),综合评价优秀的地区不能超过6个,分别按局领导70%、各科室主要负责人30%的权重计算民主测评得分。
(五)加减分项目(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1.本年度内承接重大临时性任务和试点任务、上级各类调研走访或新增加统计监测任务的,国家级每次加1分,省及省以下每次加0.5分,但最高不得超过2分。
2.本年度内专项工作或统计人员获无锡统计部门表彰的,每项加0.5分;获省以上统计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但最高不得超过2分。
3.统计人员(含“四上”单位)本年度内参加统计职称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的,中级以上加0.5分,高级及以上加1分。
4.无故不参加市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分,但最多不超过5分。
5.发生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考核对象要及时做好加分项目的佐证资料上报工作,每个项目的核分按最高加减分项目核准,不重复计算。
三、组织实施
综合考核工作在市统计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重点工作、专业工作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评分,创新创优工作、民主测评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加减分项目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整理核分。办公室负责汇总、计算最终考核得分,提出考核结果初步意见,报请局党组会议审定。
四、奖励办法
根据综合考核(即重点工作、专业工作、创新创优和加减分项目四项)总得分和分项得分,评出“统计工作优秀单位”5—6个和“统计调查优秀单位”“创新创优先进单位”若干个。同时,评选“统计工作优秀个人”(见附件5),由各镇(街道)、园区进行推荐。市局将对考核结果予以发文通报,并在上级统计部门评优、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基层慰问、企业统计人员评优等方面,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附件:1.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综合考核细则
2.镇(街道)、园区专业统计考核办法
3.镇(街道)、园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
4.镇(街道)、园区综合评价民主测评表
5.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优秀个人申报推荐表
附件1
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综合考核细则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说 明 |
责任部门 |
考核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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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工作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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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江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
10 |
按照江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考核办法进行打分。 |
市经普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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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 |
6 |
①持续深化《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学习贯彻,落实好江阴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有措施的得2分;②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数据核查,及时报送自查整改表和情况报告,配合做好专项督察迎检工作,未完成相关工作要求或有不配合情况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③在各级统计执法检查中,未发现系统性数据质量问题的得2分,发现问题的,按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扣完为止;④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得2分。⑤积极参加各级统计法治培训,本地区统计法治建设联络员积极配合上级统计执法检查等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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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巩固深化GDP统一核算改革。 |
4 |
①认真学习核算制度方法,熟悉业务流程,在工作中存在对核算业务理解有重大偏差的,发现1次扣1分,扣完为止;②按季度开展GDP核算数据跟踪、汇总、填报工作,未完成核算工作要求的,发现1次扣1分,扣完为止;③开展核算基础指标预警预测分析,及时向地方领导汇报情况,未开展核算台账数据管理的,发现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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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 |
4 |
①紧跟高质量监测最新要求,按时上报高质量发展指标预测情况,每按时开展一次计0.5分,最高1分。②定期开展问题指标分析,每上报一次计0.5分,最高1分;③开展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工作,每上报一次计0.5分,最高2分。数据预测存在较大偏差不得分。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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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度单位入库工作。 |
4 |
①认真学习基本单位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流程,确保单位入库资料的完整规范、准确一致,上报入库资料不规范的,发现1次扣0.5分,扣完为止;②及时跟进GDP统一核算平台定期推送的达标企业明细,确保“四上”单位应入尽入,年度入库率排名靠后的,酌情扣分。 |
综调队 (省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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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
4 |
①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澄统发〔2022〕2号)要求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有措施的,得2分;②按照《关于明确镇(街道)统计职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澄委编办〔2022〕25号)要求提升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未按要求落实相关事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③每年向市局报送统计工作信息,每条0.2分,最高得2分。 |
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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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升统计信息分析能力。 |
4 |
每年向市局报送统计分析,以《江阴统计》录用为准,每篇得1.5分,最高得3分;经济信息每篇得0.5分,最高得1分。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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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工作 |
51 |
按《镇(街道)、园区专业统计考核办法》,由市局各责任科室分别对各项专业统计进行百分考核,再折合为相应分值,加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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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统计 |
6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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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统计 |
3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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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与工业财务统计 |
6 |
工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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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 |
3 |
工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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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统计 |
6 |
投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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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房地产业统计 |
3 |
投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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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人口与社会统计及创新调查 |
3 |
投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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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零与住餐业统计 |
6 |
三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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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统计 |
3 |
三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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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事业单位统计 |
3 |
三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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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单位统计 |
3 |
综调队 (省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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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监测调查统计 |
3 |
综调队 (省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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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统计 |
3 |
综调队 (省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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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创优工作 |
3 |
按《镇(街道)、园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评定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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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主测评 |
10 |
按《镇(街道)、园区综合评价民主测评表》汇总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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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减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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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 |
办公室、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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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市局各责任科室对所涉及考核内容建立台帐,以备检查。2.年终结分以各科室台帐记录情况和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
附件2
镇(街道)、园区专业统计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统计调查制度,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综合统计,核算统计,工业与工业财务统计,能源统计,投资统计,建筑与房地产业统计,劳动工资、人口与社会统计及创新调查,批零与住餐业统计,服务业统计,部分事业单位统计,基本单位统计,富民监测调查统计,农业统计等13个专业。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专业基础建设(30分)
1.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变动及时报告,并做好业务交接。(7分)
2.做好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7分)
3.按时参加市局及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种培训和会议,配合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指导等工作。(8分)
4.组织企业开展年定报等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会议。(8分)
(二)日常业务工作(65分)
1.数据联网直报(30分)
按照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上报和验收的时限和要求,及时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直报工作。
(1)报表上报(20分):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且直报率为100%的得2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或直报率低于100%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2)报表验收(10分):在规定时间内验收且直验率为100%的得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或直验率低于100%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报表数据质量(35分)
全面加强企业源头数据的质量控制,扎实做好统计报表的表内与表间数据审核工作,做到数出有据、填报规范、说明合理。
(1)数据缺报(10分):企业填报报表数据完整、备注解释及评估说明齐全的得10分,每漏填1项指标数据或相关注释扣1分,扣完为止。
(2)数据差错(10分):报表数据准确的得10分,以程序审核及查询记录为准,查询后确实属实的数据不计算为差错,存在数据上报后无理由修改的,每笔扣一分,扣完为止;在市局未进行查询前,主动更正差错的,不计算差错。经查询后进行订正的,按差错计算,每笔扣1分,扣完为止。
(3)数据查询、分析(15分):各地区认真对待上级查询的得15分,及时对本地区的数据情况进行简要分析说明,报送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做到真实、详尽、清晰说明实际情况的,每1次扣2分,扣完为止。
(三)其他工作(5分)
专项工作临时任务(5分):积极主动、按时高质完成国家、省、市各类专业条线专项任务,配合完成各项临时性调查任务。
四、其他说明
本考核工作由市局各专业科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3
镇(街道)、园区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
单位(盖章):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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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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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点 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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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领导批示、上级推广或表彰奖励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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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镇(街道)、园区综合评价民主测评表
评分人身份:局领导□ 科室主要负责人□
综合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综合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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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霞客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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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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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士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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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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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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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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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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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闸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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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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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亭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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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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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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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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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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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分人分为“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请选择一项“√”。
2.综合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对应综合得分为“100分”“80分”“60分”“40分”,请选择一项打“√”。
3.综合评价为“优秀”地区不能超过6个,否则计为废票。
4.按综合评价等次换算相应得分,对每个地区的测评分,局领导权重占70%,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权重占30%。
附件5
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优秀个人申报推荐表
单位(盖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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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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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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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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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统计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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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如表内空格不够,请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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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