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3040 | 生成日期 | 2023-12-18 | 公开日期 | 2023-12-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管理,监督,市场秩序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22年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典型案例(三) |
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转供电环节收费治理,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严厉打击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确保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现选取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江阴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转供电违规加价案
2022年8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江阴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分别以0.709元/度-1.3033元/度不等的价格向承租企业收取转供电电费。经查,当事人将名下厂房出租给8家企业并提供转供电,分别以0.709元/度-1.3033元/度不等的价格向承租企业收取转供电电费。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当事人向承租企业收取电费共计565.5万余元。经调查核算,当事人共计多收电费37.34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2022年11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江阴市某副食超市转供电违规加价案
2022年6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江阴市某副食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以0.8元/度的价格向承租户收取转供电电费。经查,当事人将名下7个店铺对外出租,以0.8元/度的价格与承租户结算电费,根据结算结果进行四舍五入后向承租户收取转供电电费。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当事人向7家承租户收取电费共计2.96万余元。经调查核算,当事人共计多收电费648.09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3:张某兴转供电违规加价案
2022年4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江阴市某商业用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以1.09元/度的价格向28间商业用房的租户收取转供电电费。经查,当事人承租了上述商业房产用于再出租,从事该区域内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工作,并以1.09元/度的价格向各租户收取转供电电费。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当事人向租户收取电费共计76万余元。经调查核算,当事人共计多收电费25.87万余元。案发后,当事人向租户退还多收电费13.37万余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2022年9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