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2970 | 生成日期 | 2023-12-12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级) | 司法 | 关键词 | 政法,法制,程序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各司法所、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更好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司法局、市人民调解协会决定开展2021—2023年江阴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 |
各司法所、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更好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司法局、市人民调解协会决定开展2021—2023年江阴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
优秀人民调解员: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中2021-2023年在人民调解岗位上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
二、推荐评选数量
全市共评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25个,优秀人民调解员25名。具体名额见附件一。
三、推荐条件
(一)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1.队伍素质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注重政治建设,人民调解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会做群众工作,有良好的精神状态,社会形象好。调解员专职、兼职相结合,人数满足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名以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3名以上、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配备要求。人民调解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2.工作规范。达到“四落实”(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工作经费、工作制度)、“六规范”(名称、标牌、印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统计台账)的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合用工作场所的,应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室。岗位责任、纠纷登记、案件研讨、工作例会、统计分析、学习培训、考核奖惩、回访督促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
3.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解工作成效、做法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无因调解不当而引发信访矛盾或矛盾上行。
4.调解工作有创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拓展人民调解工作范围,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方面措施得当、成效突出、效果明显,积极融入网格化治理体系,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充分彰显。
5.及时反馈社情民意。总结矛盾纠纷发展变化规律,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基层人民政府以及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单位报告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反馈群众意愿与诉求,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二)优秀人民调解员
1.政治素质高。讲政治,讲奉献,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各项规定,在实践中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年以上。
2.具备较高调解水平。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会做群众工作,善于针对不同类型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法和措施。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探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手段,在调解活动中取得实效。
3.调解纠纷质效好。专职调解员年调解纠纷30件以上、兼职调解员年调解纠纷2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98%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100%,无达成协议反悔情况,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受到过乡镇或乡镇以上部门表彰。
4.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遵守调解工作纪律,在调解过程中,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三、评选推荐程序与要求
1.镇(街道)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候选单位由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矛调中心组织推荐。村(社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候选单位由各司法所组织推荐。优秀人民调解员候选个人由各司法所、市矛调中心组织推荐。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条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评选质量。评选过程中要注意与推荐无锡、全省、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统筹考虑。
3.推荐名单确定后,要分别填报评选推荐表(附件二、附件三)并附先进事迹材料(500-800字)一式二份,于2023年12月30日前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人:蔡丽亚,联系电话:13812156230。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阴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推荐表
3.江阴市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