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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青阳镇里旺里村庄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8

《江阴市青阳镇里旺里村庄规划》批前公示

由江阴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江阴市青阳镇里旺里村庄规划》已于2022年12月完成,现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青阳镇人民政府建设局规划建设科联系。

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江阴市青阳镇里旺里行政村管辖范围,里旺里位于青阳镇南侧,暨南大道东西向穿过村域,交通优势突出,与常州市区和徐霞客镇联系便捷。里旺里全村有15个自然村,村域总面积共638.10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6)《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版)

(7)《江阴市镇村布局规划(2022 版)》

(8)《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9)《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11)《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1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

(1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233号)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

4、规划内容

(1)发展定位与目标

打造集文化体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谐宜居的苏南农旅文化旅游村。

(2)国土空间管控(里旺里城镇开发边界291.84公顷,下列三类管控空间不含城镇开发边界)

生态空间管控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规划范围内生态红线保护区6.53公顷,均属于新锡澄运河洪水调蓄区。生态保护红线内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洪水调蓄区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应当限定航速。

(2)一般生态空间

本村一般生态空间面积86.58公顷,保护村内生态林地、湿地、山体、水域等其他生态功能用地,按照“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的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占用、破坏,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

农业空间管控

(1)永久基本农田

本村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63.37公顷,禁止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一般农业空间

本村耕地保有量45.00 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大耕地补充力度,鼓励低效利用的其他农用地转为耕地,对新增耕地严格管理,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有优化。从严控制一般农业空间的建设占用,加强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经批准建设占用区内耕地,需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进出平衡”方案,村内经批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及其他农用地的,应补足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3)其他

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本村内设施农用地面积为8.93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建设空间管控

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47.53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4.26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3.27公顷。

(1)农民住房

本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新建宅基地户均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35平方米。为促进人口集聚、节约集约用地,鼓励村民在规划发展村庄的内新建、翻建农房,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现状建设用地。村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的,应控制在3层及以下,建筑层高应为2.8-3.3米,且净高不宜低于2.5米。并应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建筑形式和风格应符合本土乡居特征,建筑风格禁止求洋求怪、盲目模仿。提炼里旺里当地传统文化元素,并进行创新和优化,创造简洁、大方的建筑形象。村民自建房应依法办理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手续。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规划商服用地0.56 公顷,包括乡村商业中心、综合服务驿站等项目;新建商服用地建筑高度应控制在20米以下,容积率原则上控制在1.0-1.2之间,最高不宜高于1.5。建筑风貌应符合规划范围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3)用地布局规划(里旺里城镇开发边界291.84公顷,下列规划用地统计不含城镇开发边界)

农林用地面积204.66公顷,占村庄总用地面积的59.11%。耕地面积178.37公顷。

建设用地总面积47.53公顷,占村庄总用地面积的13.73%。其中农村住宅用地面积为23.13公顷。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94.06公顷,占村庄总用地面积的27.17%。

二、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9日——2023年10月18日(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时间)

三、公示地点

江阴市青阳镇人民政府网站

江阴市青阳镇里旺里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四、联系方式

江阴市青阳镇人民政府建设局规划建设科( 联系电话:0510-86910107)

 

 

江阴市青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09月19日

 

 

公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