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2269 | 生成日期 | 2023-09-12 | 公开日期 | 2023-09-12 |
文件编号 | 澄住建建工〔2023〕2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报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管理,建设,建筑,监理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23年8月建筑施工危大工程专项整治 执法检查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压实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此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印发<江阴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3年8月建筑施工危大工程专项整治
执法检查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压实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此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印发<江阴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澄住建〔2023〕54号)并结合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任务的要求,8月份,我局开展建筑施工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一、基本情况
根据参建各方自查自纠总体情况,结合日常监督巡查,我局共组成四个检查小组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编制、论证、审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基坑工程,是否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是否按规定进行危大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按规定审核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
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共检查在建项目89个,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2份,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对17家单位进行信用扣分,拟对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二、本次检查发现问题
(一)台账资料方面
1.部分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未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8月危大工程自查自纠活动。
2.部分施工单位未建立危大工程清单,现场实施的危大工程与危大工程清单内容不一致。
3.部分专业分包单位未建立(操作平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台账,未编制操作平台专项施工方案,未对危大工程开展巡视检查、组织验收。
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进场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
(二)实体检查方面
1.个别施工单位搭设的操作平台未设置防护栏杆,平台接长后未及时设置连墙措施,平台上方堆载材料。
2.个别项目存在基坑积水未及时排除,上下人通道不牢固,基坑监测记录缺失。
3.个别项目对危大工程辨识不清,特别是对电梯井、采光井内架体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移动操作平台、落地、悬挑卸料平台未严格按照方案组织验收。
4.个别项目在危大工程实施区域内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有效提醒施工作业人员在危险部位施工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三、表扬、批评的单位和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施工、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本次检查项目进行表扬、批评:
(一)批评项目(具体见附件1)
澄地2018-C-29(D)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2、4、6、7、8、9、10#楼,1、3#变电所及地下室)幕墙,施工单位江阴星河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胜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表扬项目(具体见附件2)
江阴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1#业务技术用房),施工单位江阴市房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1.检查批评项目一览表
2.检查表扬项目一览表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检查批评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评单位1 |
批评单位2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
澄地2018-C-29(D)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2、4、6、7、8、9、10#楼,1、3#变电所及地下室)幕墙 |
江阴星河博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胜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现场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未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危大工程自查自纠活动。 2、现场专业分包单位未建立(操作平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3、现场专业分包单位未编制操作平台专项施工方案、未对危大工程开展巡视检查、组织验收。 4、现场搭设的操作平台未设置防护栏杆、平台接长后未设置连墙措施、平台上方堆载材料。 5、建设单位对进场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不善,未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工作开展相应隐患排查活动。 |
附件2
检查表扬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表扬单位1 |
表扬单位2 |
好的方面 |
1 |
江阴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1#业务技术用房) |
江阴市房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八月份危大工程自查自纠活动。 2、施工总承包单位能够按照该项目危大工程清单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3、施工总承包单位有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落实审批审核手续,超危工程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并及时修改方案。 4、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开展巡视检查活动、对阶段性实施情况组织分段验收。 5、监理单位日常巡视检查认真负责,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隐患。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