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2800 生成日期 2023-08-21 公开日期 2023-09-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项目,办法,服务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澄企服务平台(澄策之窗)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解读
《江阴市澄企服务平台(澄策之窗)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解读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惠企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澄企服务平台(澄策之窗)(以下简称“澄策之窗”)运行,确保平台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运行高效、安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目的意义

通过制定澄企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平台信息及时、准确更新,满足企业需求并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政策展示和推送服务,打造高效、安全的惠企服务,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四、内容解读

(一)明确工作责任    

明确市数政局、市财政局、市城运中心以及市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单位)在制度建设、统筹协调、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划分和工作内容。

(二)提出运行要求    

《暂行办法》明确惠企政策归集、申报指南编制、政策信息发布和推送、动态管理、咨询服务等内容的原则和工作要求。

(三)强化政企互动    

《暂行办法》明确市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单位)在惠企政策出台前,应公开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在惠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在“澄策之窗”以政策评论、专题文章、直播对话、现场活动等形式及时进行宣传解读。

(四)统一用户体系    

《暂行办法》明确了平台用户体系和分类,“澄策之窗”统一接入了江苏政务服务网用户体系、兼容了电子营业执照用户体系。

(五)建立评估机制    

《暂行办法》明确建立“澄策之窗”运行数据监测、发布、评价等机制,对市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单位)开展惠企政策实施效能监督评估,并将政策管理、政策录入、政策兑现及平台应用情况纳入全市年度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考核内容。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23〕45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澄企服务平台(澄策之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23〕45号  图解《江阴市澄企服务平台(澄策之窗)管理暂行办法》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