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2195 | 生成日期 | 2023-09-04 | 公开日期 | 2023-09-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意见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农民负担,公文,意见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病虫情报-水稻穗期第二次病虫总体防治意见 |
由于水稻穗期第一次病虫总体防治期间遭遇降雨降温天气,用药和防效均受到较大影响。综合当前田间病虫发生情况和天气条件等因素考虑,必须开展水稻穗期第二次病虫总体防治,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当前稻瘟病、稻曲病等穗期病虫发生的严峻形势,再接再厉,继续强化组织发动和技术指导,做到全面适期精准用药,进行科学高效防控,努力将危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秋粮丰产丰收。 一、防治意见
1、防治日期:9月6-8日,对于生育期晚的南粳46、苏香粳100等品种田块,应推迟2-3天用药。如防治适期遇雨,应抢雨前用药;如药后4小时内遇中等以上降雨,应及时进行补治。
2、防治对象:稻瘟病、稻曲病。
3、药剂配方:亩用75%三环唑水分散粒剂26克+ 0.01%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0毫升。
对于生育期晚、尚处在破口期的田块,需在上述配方中再加300克/升苯甲·丙环唑乳油20毫升防治稻曲病。
4、用药方法:选择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机动喷雾机、静电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每亩兑水40公斤喷细雾。植保无人机每亩兑水2-3公斤。
二、注意事项
1、用药前必须建立水层并保水3-4天。
2、要按配方用药,确保防治质量。特别强调要兑足水量均匀喷雾,确保药液喷洒到水稻基部,以提高防效。
3、三环唑每季水稻最多使用2次,勿超量超次数使用,并注意安全间隔期,以避免农药残留超标。
4、配方用药对鱼类、家蚕、蜜蜂等有毒,要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5、注意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保护农业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