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2085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公开日期 | 2023-09-0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公告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劳动就业 | 关键词 | 就业,失业,劳资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公告 |
1、江阴市百德吉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满仓) :
你单位职工王敏(身份证号:342623********5923),因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单位支付。
2、江阴市盈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良) :
你单位职工刘艳(身份证号:430181********3921),因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单位支付。
3、江阴市卓尔塑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健) :
你单位职工田雪琴(身份证号:513902********6723),因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单位支付。
4、倪通 :
职工李炳根(身份证号:360502********6035),因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 0281民初 9042 号判决,倪通应当支付李炳根的事故损失的 80%。
现上述职工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请上述单位或个人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上述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上述单位或个人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日
联系电话:0510-88027376 88027360
联系地址: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伤保险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