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朱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涉嫌利用非法出版物发布违法广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18年5月18日,接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经营的江阴祝塘现代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诊所库房内发现《现代生活》宣传册16600本,宣传册封面有“祝塘现代门诊 首家专业专科门诊 全国品牌连锁机构 健康宝典 知性话题 时尚潮流 社会焦点”等字样、内部双数页页面顶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样、“政府放心 百姓推崇的好医院”、“中国扶贫基金会会员单位”字样、宣传册内第31页有“祝塘现代门诊 阴茎延长 增粗 成就大器男人”的字样、封底有“成功治愈阳痿、早泄患者5861例 治愈率为100% 满意度100% 欧式阴茎背神经矫正术成就大器男人”字样。
2018年5月18日,我局对祝塘现代诊所门诊主任朱军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调查笔录》,查明你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你于2018年3月委托江苏扬子印刷设计印刷《现代生活》宣传册用以广告宣传。订货量为40000本,2018年4月19日,江苏扬子印刷共发货40100本至你处,除被我局现场查获的16600本,其余已免费发放至祝塘镇各村。另查明“江苏扬子印刷”为江苏扬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下称江苏扬子),双方约定该批《现代生活》宣传册免设计费,印刷费为0.45元/本,40000本共计18000元。因《现代生活》宣传册为免费发放至各村,故你的违法经营额为0元。至被我局查处,你尚未与江苏扬子结算该笔费用。
宣传册内的“首家专业专科门诊 全国品牌连锁机构”、“政府放心 百姓推崇的好医院”、“中国扶贫基金会会员单位”、““成功治愈阳痿、早泄患者5861例 治愈率为100% 满意度100%”等均为江苏扬子印刷设计的内容,你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018年5月24日,经无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鉴定,你出版的《现代生活》宣传册为非法出版物。你经营非法期刊数量已超过五千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你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我局2018年6月21日将该案移送至江阴市公安局,2022年10月26日江阴市公安局认为林朱华涉嫌非法经营案无犯罪事实,将该案移送至我单位管辖。经我局调查发现,原现代门诊营业执照已注销,我局于2022年11月7日对你立案调查。
你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规定进行处罚。
你在宣传册封面及内页宣传册封面宣传有“祝塘现代门诊 首家专业专科门诊 全国品牌连锁机构 健康宝典 知性话题 时尚潮流 社会焦点”等字样;你所印制的宣传册内部双数页页面顶部“政府放心 百姓推崇的好医院”、“中国扶贫基金会会员单位”字样;你所发放的宣传册内第31页印有“成功治愈阳痿、早泄患者5861例 治愈率为100% 满意度100% ”字样;你无法提供上述宣传相应的证明材料,使用并无依据的宣传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你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处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你所印制的宣传册内部双数页页面顶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样。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你委托江苏扬子印刷设计印刷宣传册被鉴定为非法出版物,你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你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及发布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九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依据处罚幅度较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本案中,案发后你停止了经营,注销了营业执照,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带来的后果,你所发放的《现代生活》宣传册仅在祝塘区域发放,影响范围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综合全案从立法目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进行裁量,拟对你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行为从轻处罚,拟对你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及发布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虚假广告的行为减轻处罚。
你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及发布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处罚款64000元;
你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的行为,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你处罚款10000元,没收《现代生活》非法出版物16600本。
综上,拟作出处罚如下:罚款74000元,没收非法出版物16600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周勰 联系电话:0510-86388361
联系地址:江阴市祝塘镇景阳西路1号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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