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3465 | 生成日期 | 2023-08-09 | 公开日期 | 2023-08-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级) | 卫生 | 关键词 | 医院,医疗,疾病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确认江阴市周庄医院为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单位的通知 |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建设和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备案管理的通知》(苏卫疾控〔2020〕60号)要求,经过对标建设、内部验收、现场核查、整改复查、窗口备案,我委认为江阴市周庄医院资质、门诊布局、人员配置、公示公告、设备设施、冷链管理、接种服务、接种管理和能力要求等要素符合《江苏省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设置要求》,现确认江阴市周庄医院为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单位,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成人预防接种门诊承担16岁及以上人群第二类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除外)的预防接种工作。
2.预防接种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3.市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开展对预防接种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市疾控中心应当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巡回督导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