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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3年度江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8 10:5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507元。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政府保养金调整为每人每月1075元。

三、年满65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元。

四、待遇调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原规定承担。

上述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财政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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