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3011 | 生成日期 | 2023-08-08 | 公开日期 | 2023-08-0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公告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就业,失业,补助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23年度江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解读 |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发文,对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进行了调整。
快来看看具体怎么调整吧!
1、本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有关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答:本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有关政策主要是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和《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精神。
2、本次调整的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普遍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507元,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75元。 二是适当倾斜。年满6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或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政府保养金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5元。
3、本次调整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本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的调整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预计9月中旬调整并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