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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阴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6-09 16:02

2023年江阴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使法治成为江阴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阴新实践、促进江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 坚持政治引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中,完整把握、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年度中心组、党支部学法不少于4次,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委会、办公会等形式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将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纳入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任务纳入卫生健康工作大局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开展江阴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持续推动“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3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对照法治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开展监测评价,推动工作落实。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把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每年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抓好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二、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4贯彻普法责任制。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江阴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制订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和群众依法维护健康权益意识。

5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传统媒体,运“江阴普法”网、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活跃行政执法条线普法,开展“法润百千万,卫监护你行”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监督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6深化以案释法制度。完善并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规范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全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知。

三、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推进依法行政

7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遵循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坚决杜绝随意决策、盲目决策、经验决策

8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决策、备案等制度,保持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的零纠错率。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

9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一律遵循公平竞争基本流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防止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举措出台。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

10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和丰富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推进法律顾问参与卫生健康立法、重大政策制定、法制审核、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常态化。积极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资格考试,推进机关公职律师建设

11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把法治建设要求全面融入医疗机构管理运行的全过程。贯彻落实《江苏省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推动全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继续开展2023年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

四、依法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2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加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无锡部署,及时调整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清单,依法、有序做好卫生健康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和赋权工作,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13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全面落实诊所审批改备案管理改革,推动基层医疗服务获得更加便捷。推动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持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提升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涉企经营和民生服务常用证照电子化,强化电子证照共享归集,提升归集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推动卫生健康高频事项掌上办,高频电子证照向苏服办移动端汇聚,并在各领域广泛应用。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

14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窗口管理,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水平。规范审批服务行为,认真落实证照分离等改革措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十要十严禁等制度措施。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申报导办帮办。规范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加强网上中介超市服务运行管理。规范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线下业务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规范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渠道,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运行。落实好差评制度,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五、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15.深入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实施。贯彻落实《江阴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推进综合监管各项制度的落实,推动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上一轮全省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回头看”,为迎接省、无锡的督察做好准备。

16提高监督执法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强化医疗卫生信用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结合《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研究制定免罚轻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办理案件移送和结果反馈工作。

17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公共法律培训促进综合监督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强化监督稽查,重视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发挥内外结合的监督合力,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保障服务民生,依法解决行政争议

18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以夯实基础、提升能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为目标,全力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扎实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规范处置和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意识和能力。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控,增强主动防控、源头防控、总体防控和有效防控能力,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9.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20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完善排查梳理、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畅通医疗纠纷化解渠道,规范行政调解程序,促使医患纠纷依法有效解决。

21规范行政复议应诉。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能力,及时依法办理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事项,确保不发生因应诉和答复因素导致败诉情况。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以及复议机关复议意见、建议和抄告,切实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规范行政职权行使,促进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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