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科技办,高新区科技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科技局、靖江园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提升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规模及水平,根据2023年修订版《江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澄科发办〔2023〕25号),现将调整后的江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建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江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 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项目团队应具有5名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3. 项目承建单位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4. 工程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应当成立相应的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制定了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年度研发计划和科研经费预算计划,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和科研保障机制;
5. 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和中试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有专门的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150㎡,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超过50万元,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超过2%;
6. 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7. 项目承建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提交上年度财务状况表(B203表)、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等,且研发费用数值相符;
8. 项目承建单位应进行研发费归集、设立研发费会计科目,提交企业财会账目及凭证、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企业研发费辅助账等作为证明材料;
9. 原则上一家单位只能申请一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报《江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一份),报送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部门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统一上交至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5楼1528办公室),同时将《江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jcgk@163.com。
三、其他事项
1、自2023年第二批起申报的江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一按照调整后的申报要求,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
2、《江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请使用2023年新修订版本(附件1),不再接收2018版申报书。
四、联系方式
江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曹玉兴 86861860
江阴市科技局成果科 周红芬 86861553
怀梦迪 86861553
附件:1、江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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