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1066 | 生成日期 | 2023-05-04 | 公开日期 | 2023-05-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告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劳动就业 | 关键词 | 就业,失业,劳资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公告 |
1、江阴天顺纱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阿毛) :
你单位职工黄国民(身份证号:320219********351X),因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2、江阴市盛丰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银火) :
你单位职工梁松林(身份证号:232623********0815),因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3、江阴市慧雨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兆坤) :
你单位职工陈江宁(身份证号:522529********0277),因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4、江阴市周庄佳铭卫浴店 (法定代表人:张云涛) :
你单位职工殷开颜(身份证号:320281********3524),因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上述职工已被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单位均未依法为上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单位应当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现上述职工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请上述单位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上述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上述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10-88027376 88027360
联系地址: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伤保险窗口
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