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2805 | 生成日期 | 2023-04-07 | 公开日期 | 2023-04-2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科技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级) | 医药管理 | 关键词 | 产业,质量,医药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快推进江阴市现代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
一、背景依据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1〕59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无锡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29号)、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无锡市现代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锡委发〔2020〕37号)相关生物医药政策内容,参考全国重点地区(上海、深圳)及周边地区(苏州、无锡、宜兴)的生物医药相关政策,结合江阴现有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和《江阴市“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二、主要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无锡市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发 展的决策部署,对照国际发展趋势,立足江阴发展基础,坚持创 新驱动、问题导向、企业主体、特色发展的原则,力争通过攻克 一批制约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国内一流 生物医药企业,汇聚一批顶尖科技人才和团队,营造生物医药产 业发展优良生态环境,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 助力江阴“产业更高端、创新更澎湃”,为打造“科创江阴”提 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问题
《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和支持方向、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聚、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产业生态建设。
三、解决问题
本文件适用于在江阴市登记注册,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 销售和医疗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单位。
一是在支持方向上与周边地区政策体现差异性。《措施》结合现有产业特色和江阴市“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尽量与周边地区比较体现差异化发展。重点支持医药制造(PM)、医疗器械(MD)、医疗服务(MS)、健康保健(HC)方向,简称“PMMH”。其中医药制造领域包括药品(创新型/改良型化学药、现代中药和生物制品)、制药机械和药品包材;医疗器械领域包括创新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精密生命科学仪器及耗材、智慧医疗(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全科家庭医生、医疗大数据中心、5G+数字医疗主动健康)等;医疗服务领域包括生物医药服务外包(CRO、CMO/CDMO、CSO)、医药流通(冷链物流)、智能共享药房;健康保健领域包括健康食品(特医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健康康养(智慧康养、区域慢病管理中心)等。
二是在支持体系上体现政策对企业生命周期和社会生态打造的系统性。《措施》对生物医药产业全生命周期进行扶持,包括如何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如何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如何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如何支持产业生态建设等。在每一个环节又注重全方位的扶持。比如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包含重大项目支持、头部企业招引支持、产业化项目招引支持。对如何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对MAH制度支持、业态创新支持、平台建设支持、增产增效支持、资质认证支持、技术改造支持。
具体到每一项政策,又体现了全方位、多元化支持。比如对头部企业招引,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境内外上市生物医药企业、高成长性生物医药企业等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或产业化基地,持续经营1年及以上,且在我市统计核算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亿元的,以地方经济贡献的100%为计算依据,给予三年相应补助;对产业引领作用效果明显的,以地方贡献的50%为计算依据,再给予三年相应补助。其中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中心的,按照该研发中心上年度核准研发费用的20%予以额外补助,每年给予最高补助1000万元。再比如,围绕业态创新,对现代中药业态创新,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的产业生态,建设区域共享智能药房,择优按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措施》鼓励我市医药合同研发外包(CRO)、医药合同生产外包(CMO/CDMO)、医药合同营销外包(CSO)等机构拓展研发和生产业务。《措施》鼓励生物医药大数据、互联网医院、人工智能全科家庭医生、区域慢病管理中心、医疗大数据中心、5G+数字医疗主动健康、医药流通(冷链物流)、精密仪器及耗材等医疗服务和生产机构发展。
围绕基金支持,积极招引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在澄设立,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市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促进产业稳健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进行申报,经审核后可按规定享受基金开办、投资本地、风险补偿和基金退出等奖励政策。围绕人才引育,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引进和留住关键骨干、研发人才,对其新招聘的市内首次就业的生物医药紧缺人才给予不同层次的安家费,本科或中级职称每人5万元,硕士或副高职称每人10万元,博士或正高职称每人25万元。对于在我市医生物医药企业工作的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根据条件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薪酬补贴。另外在开展行业活动、园区改造等方面都有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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