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1337 | 生成日期 | 2023-04-14 | 公开日期 | 2023-04-1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农民负担,补贴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扶持项目的通知 |
各相关镇(街道)经发局(综合管理办公室),临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巩固拓展相对薄弱村脱困转化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本轮扶持期间,无锡、江阴两级都安排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村级集体和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的产业发展类项目,促进集体经济均衡稳定长效发展。现根据工作安排,组织相对薄弱村申报扶持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和奖补范围
(一)奖补对象
新一轮24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详见锡委办发〔2021〕12号)。每个相对薄弱村可申报1个扶持项目。
(二)奖补范围
专项资金重点对产业发展类项目进行奖补,主要包括能够给集体经济带来持续稳定收益的物业经济、田园经济、农旅融合、农村信息化等载体项目;支持以镇街为单位联合发展、异地发展。
在2023年度重点开工建设,或者2023年底计划完工的投资建设项目均可纳入奖补范围(2022年底前已完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扶持范围);无锡市对每个项目的奖补不高于100万元且不高于江阴市本级、开发区、镇街扶持资金总和(联建项目或联合平台以相对薄弱村为单位累计计算项目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项目手续规范,资料档案完备。
二、操作程序
扶持相对薄弱村实行严格的申报制度。
< >镇(街道)指导所属相对薄弱村做好项目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对拟申报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项目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通过,跨镇、跨村的多村联建项目须由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审议通过。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附件1),立项、招投标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PDF形式)。
< >镇(街道)须建立相对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对拟入库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开展实地考察、评估。初审结果公示3天且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扶持项目。
(三)市级复审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各镇(街道)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适时组织现场考察。审核通过后,行文上报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四)无锡评审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评审组对上报项目开展书面评估,并组织现场考察,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附件2)进行打分,得出评审结果,公示5天且无异议后,行文下达项目和资金。
(五)项目验收
奖补项目及金额确定后,各项目实施主体须抓紧组织实施,原则上一年内完成。项目完成后,各镇(街道)要及时做好项目竣工初验工作,并向江阴市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复验申请,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认真做好项目复验工作。扶持项目全部复验通过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向无锡市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检查验收申请,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无锡市级将对单个相对薄弱村市级帮扶金额累计额进行总量控制,本轮扶持期内相对薄弱村最高奖补额初定为160万元。
(二)鼓励相对薄弱村首次申报产业项目,无锡市级核定帮扶资金时,将根据申报次数加权重系数,并逐年递减。
(三)加强联合平台建设,相对薄弱村所在镇(街道)平台建设今年累计覆盖率100%。鼓励相对薄弱村以入股、参股等形式参与平台建设,获取分红收益。
各相对薄弱村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秉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把项目申请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接受村民监督;各相关镇(街)对所属相对薄弱村项目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负责,切实做好项目的筛选、核查,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对申报项目的审查力度,不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安排资金奖补。
项目申报材料须一式三份于4月25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科,联系人:张小玲,联系电话:86861331,邮箱:11054991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