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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研究生学历)体检签约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14:59

关于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研究生学历)体检签约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3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研究生学历)》规定,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体检注意事项

1、集合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日上午6:40江阴市急救中心大厅(江阴市迎阳路199号),逾期未参加体检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500元,收取现金,请自备零钱)。

3、体检前三天之内不要饮酒,不要吃高脂肪、高热量、高蛋白食品,并注意休息。体检的前一天晚上8点后不要吃任何东西(包括不要喝水),体检当天早晨空腹,需空腹服药(必服药物除外)的人员,可在检查结束后补服。

4、女性考生已怀孕的,有关项目可延后检查,但体检时须出具市级医院的书面证明,并于本次体检时书面承诺生育后及时补检有关项目,所有规定体检项目均合格方可聘用。

5、考生不得佩戴首饰,不穿连裤袜,不穿带金属扣内衣及有金属装饰衣服。考生为近视的请佩戴合适的眼镜,以便记录矫正视力,否则记录实际的裸眼视力,视力不合格将影响体检结果。

6、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格等资料交给工作人员,以便检查是否有遗漏项目。体检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医生的各项检查,有问题及时与体检医生联系。

7、体检名单按资格复审后最终确定名单为准。

8、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如体检结果异常,凡现场出具体检结果的项目全部当天进行复检(如血压、心电图等);现场无法出具体检结果的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等),视情通知参加体检复查。

二、体检流程

三、体检考生须知

1、考生未按公布的体检前注意事项的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视作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程序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招聘考试的有关纪律。如要暂时离开,必须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如不服从安排,或自行离队者,取消体检资格。

5、请考生自觉遵守体检各项要求,并相互监督。

四、签约的有关要求

考生于体检当日签约。2023年应届毕业生请带好就业协议书和双向就业推荐表,其他考生带好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

友情提醒: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体检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工作日电话咨询:0510-86861209。

 

附件:体检承诺书.docx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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