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0588 | 生成日期 | 2023-03-01 | 公开日期 | 2023-03-01 |
文件编号 | 澄住建〔2023〕1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报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管理,建设,建筑,工程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2023年2月江阴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 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督促建设各方依法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现将2023年2月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2月,我局共计办结消防审验及备案项目23个。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督促建设各方依法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现将2023年2月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2月,我局共计办结消防审验及备案项目23个。从办结总体情况看,多数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消防审验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并认真组织开展消防查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审报验。各参建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较好地保障了消防工程安全和验收备案的顺利实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消防设计文件内容把关不严,存在提供内容错误情况,设计图纸不满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深度要求,图纸中表述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与规划、技术审查意见书存在不一致情况;
2、部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检测单位未认真开展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作,现场检查时仍存在违反强标强条的问题;
3、防火封堵(包括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管道井、玻璃幕墙与楼板防火隔墙处等)不满足要求。
4、室内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等配置不齐全,灭火器类型、规格和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
5、消防设施上或附近未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识,说明文字不准确、不清楚、不易于识别,颜色、符号、标志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现对下列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江阴方圆环锻法兰有限公司
2、无锡九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江苏飞扬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江苏科梦消防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5、江阴东方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对通报中的问题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全面对照、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切实落实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要求,确保消防工程质量。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