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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0588 生成日期 2023-03-01 公开日期 2023-03-01
文件编号 澄住建〔2023〕1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管理,建设,建筑,工程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2023年2月江阴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 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督促建设各方依法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现将2023年2月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2月,我局共计办结消防审验及备案项目23个。
澄住建〔2023〕12号(关于2023年2月江阴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3年2月江阴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
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督促建设各方依法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现将2023年2月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2月,我局共计办结消防审验及备案项目23个。从办结总体情况看,多数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消防审验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并认真组织开展消防查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审报验。各参建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较好地保障了消防工程安全和验收备案的顺利实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消防设计文件内容把关不严,存在提供内容错误情况,设计图纸不满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深度要求,图纸中表述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与规划、技术审查意见书存在不一致情况;

2、部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检测单位未认真开展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作,现场检查时仍存在违反强标强条的问题;

3、防火封堵(包括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管道井、玻璃幕墙与楼板防火隔墙处等)不满足要求。

  4、室内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等配置不齐全,灭火器类型、规格和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

5、消防设施上或附近未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识,说明文字不准确、不清楚、不易于识别,颜色、符号、标志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现对下列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江阴方圆环锻法兰有限公司

2、无锡九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江苏飞扬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江苏科梦消防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5、江阴东方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对通报中的问题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全面对照、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切实落实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要求,确保消防工程质量。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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