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我局拟对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转移340吨废脱销催化剂(772-007-50)至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的转移申请作出预审决定,拟同意上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现将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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