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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2808 生成日期 2023-02-07 公开日期 2023-02-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安全生产监管 关键词 企业,细则,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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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江阴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出台背景

2021年3月29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通知》(苏办发〔2021〕52号),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全面推行分类分级执法, 切实解决重复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我市结合江阴实际,制定了《江阴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经正式注册登记,在江阴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冶金、机械、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医药行业生产企业以及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含加油站)、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一般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适用本实施细则。

基本原则

精准高效原则

科学治理原则

“全覆盖”和“双随机”相结合原则

分类分级标准

按照企业所属行业和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内容进行分类;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先分类、后分级,合理划分市、镇(街道)两级监管执法对象,全市形成监管有序、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标准按风险等级、监管难易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A类、B类、C类,实行动态管理,周期一般为1年。市应急局负责对A类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各镇(街道)负责对B类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市应急局、镇(街道)对C类企业采取“双随机”方式执法抽查。

对风险等级较高、安全生产状况差的企业重点关注、严管严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对风险等级较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模范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坚持“全覆盖”和“双随机”相结合,明确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数量、名称及其所属行业领域,按确定的周期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于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一般检查单位, 采取“双随机”方式执法抽查。

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科学精准编制计划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23〕6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23〕6号  一图读懂《江阴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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