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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2808 生成日期 2023-02-07 公开日期 2023-02-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安全生产监管 关键词 企业,细则,安全生产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江阴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出台背景

2021年3月29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通知》(苏办发〔2021〕52号),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全面推行分类分级执法, 切实解决重复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我市结合江阴实际,制定了《江阴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经正式注册登记,在江阴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冶金、机械、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医药行业生产企业以及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含加油站)、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一般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适用本实施细则。

基本原则

精准高效原则

科学治理原则

“全覆盖”和“双随机”相结合原则

分类分级标准

按照企业所属行业和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内容进行分类;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先分类、后分级,合理划分市、镇(街道)两级监管执法对象,全市形成监管有序、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级标准按风险等级、监管难易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A类、B类、C类,实行动态管理,周期一般为1年。市应急局负责对A类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各镇(街道)负责对B类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市应急局、镇(街道)对C类企业采取“双随机”方式执法抽查。

对风险等级较高、安全生产状况差的企业重点关注、严管严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对风险等级较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模范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坚持“全覆盖”和“双随机”相结合,明确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数量、名称及其所属行业领域,按确定的周期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于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一般检查单位, 采取“双随机”方式执法抽查。

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科学精准编制计划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23〕6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23〕6号  一图读懂《江阴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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