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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0280 生成日期 2023-01-29 公开日期 2023-01-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报告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城市,乡镇,报告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cgj/xxgk/index.shtml)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请与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阴市青山路136号;邮编:214431;联系电话:0510-868657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通过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通过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宣传信息及图片等54条,公开各类文件并移送查阅点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四)《条例》学习方面

结合城管工作实际,我局开展了一系列关于新《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如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认真研究,组织全局干部联系实际、深入开展新《条例》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到城管具体工作中去。

(五)政务信息法制审核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引导行政机关在文件制定过程中遵循制定计划、起草、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等流程,特别是强化了我局政策法规科在每一个文件制定过程中的法制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29.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还不够多;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覆盖面、内容的全面性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完善。一是继续加强平台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努力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提高工作信息报送时效性,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使信息公开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公众及时知晓、有效获取公开信息。二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按照新《条例》要求,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在了解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监督政府工作方面创造条件。三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途径和形式。通过一报两台以及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发布城管各类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城管工作相关政策解读,通过图文并茂、深入浅出的方式,提高政务信息的传播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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