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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0037 生成日期 2022-12-23 公开日期 2022-12-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教育 关键词 学生,培训,意见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解读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

文件解读

近日,为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学科类培训机构得以压减治理的同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问题凸显,侵害了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在坚决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的同时,必须注重同步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非学科类培训尽快回归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定位上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意见》的研制过程

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在《意见》研制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做法,深入研究现行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凝聚共识、集思广益。一是开展政策论证。二是开展大规模调研。三是形成文件初稿。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起草过程中及《意见》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中央相关部门、地方教育及相关部门、培训机构代表意见建议,对《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三、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的总体思路

《意见》并不是要禁止非学科类培训,而是要加快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坚持服务育人,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的公益属性;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非学科类培训在标准、价格、安全、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内外联动,统筹校内与校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健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监管机制;坚持部门协同,健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资质问题

依法经营、执证培训是法治社会对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各地要管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把证照齐全、资质合格作为规范校外培训所需的前提条件。针对一些地方非学科类培训门槛偏低、鱼龙混杂的问题,《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与学科类培训同样实行“先证后照”制度,须依法取得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行政许可的层级与学科类培训机构保持一致,线上机构为省级管理,线下机构为县级管理。

五、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质量问题

学生在参加校外非学科类培训过程中的身心健康问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首要问题。《意见》要求非学科类培训内容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素质、认知水平相适应,符合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培训材料要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培训正确方向。培训机构要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价格问题

《意见》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培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控制调价频率和幅度,并向主管部门备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建立价格调控区间、发布平均培训成本数据等方式,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通过加强价格管理,防止非学科类培训出现价格过快上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降低家长经济负担。

七、解决 “退费难”“卷钱跑路”问题

各地主管部门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在“退费难”“卷钱跑路”中所处的“弱势”位置,刚性约束机构,强拳出击,坚决予以防范治理。《意见》要求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极大程度地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问题。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改变校外培训“先收费后培训”的运营习惯。

八、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

不管是学科类学习还是非学科类学习,学校始终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校外培训的定位始终是有益补充。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创造条件,不断强化学校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意见》明确要统筹校内与校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坚持减轻负担与提质增效并重,增加非学科类学习供给,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配备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开齐开足上好音体美课程,加快构建“双减”背景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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