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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3463 生成日期 2022-06-29 公开日期 2022-07-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主题(一级) 其他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建设,提案,建议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加快建设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议
关于加快建设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议

案别(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

市人大建议

主提人

彭文锋

标  

关于加快建设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位于长江江阴璜土段。规划总面积约4460.4亩,湿地总面积4443.75亩,湿地率99.60%,规划建设期限3年,计划总投入资金500万元。桃花港区域为江阴长江段难得的天然滩涂,湿地植被类型多样,构成了良好的动植物栖息环境和丰富的生物资源。通过建设湿地保护小区既能保护湿地动植物,有利于发挥湿地生态功能,还能建设起完善的科研科普体系,引导人们更好地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但因属地行政村专业知识和资金有限,湿地保护小区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建议成立湿地建设工作推进小组,积极发挥引导助推作用,促进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具体建议: 1、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专项经费投入,在湿地调查、示范区建设、监测、研究、人员培训、执法手段与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专门的资金支持。 2、建议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指导制定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湿地资源,积极发展生态观光旅游,真正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湿地周边企业在盈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作出贡献。 4、要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湿地保护意识,形成全民主动参与湿地保护的浓厚氛围。让群众成为长江大保护的参与者、见证者和奉献者。

承办单位

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内容

彭文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江阴湿地保护现状

江阴市共有湿地9936公顷(水稻田除外),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为6744公顷,受保护的自然湿地面积为1874.8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为27.8%。目前,江阴共有1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湿地保护小区和3个水源保护地。江苏江阴芙蓉湖省级湿地公园、江阴市黄山湖湿地保护小区、长泾镇长跃湖湿地保护小区、南闸街道丁果湖湿地保护小区和利港街道窑港口长江湿地保护小区,长江肖山、长江小湾和窑港口水源地保护区,构成了江阴市湿地保护与恢复体系。江阴市桃花港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已完成,等待验收。

二、桃花港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建设

1、加强技术指导。我局积极配合璜土镇创建江阴市桃花港长江湿地保护小区,负责指导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的规划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2、强化宣传力度。我局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科普小视频等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湿地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湿地意识,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投身湿地保护,爱护湿地环境。

3、争取资金投入。参照《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澄委发202220号)文件,桃花港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向临港高新区管委会申请80/年的补偿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小区后期管理和维护等方面。我局也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用于小区的宣传、基础建设投入。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承办人:王东华;电话:13812111333

 

答复时间

20226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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