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3463 | 生成日期 | 2022-06-29 | 公开日期 | 2022-07-0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函 |
主题(一级) | 其他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建设,提案,建议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快建设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议 |
案别(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 |
市人大建议 |
主提人 |
彭文锋 |
标 题 |
关于加快建设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议 |
建议/提案内容 |
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位于长江江阴璜土段。规划总面积约4460.4亩,湿地总面积4443.75亩,湿地率99.60%,规划建设期限3年,计划总投入资金500万元。桃花港区域为江阴长江段难得的天然滩涂,湿地植被类型多样,构成了良好的动植物栖息环境和丰富的生物资源。通过建设湿地保护小区既能保护湿地动植物,有利于发挥湿地生态功能,还能建设起完善的科研科普体系,引导人们更好地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但因属地行政村专业知识和资金有限,湿地保护小区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建议成立湿地建设工作推进小组,积极发挥引导助推作用,促进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具体建议: 1、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专项经费投入,在湿地调查、示范区建设、监测、研究、人员培训、执法手段与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专门的资金支持。 2、建议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指导制定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湿地资源,积极发展生态观光旅游,真正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湿地周边企业在盈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作出贡献。 4、要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湿地保护意识,形成全民主动参与湿地保护的浓厚氛围。让群众成为长江大保护的参与者、见证者和奉献者。 |
承办单位 |
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答复内容 |
彭文锋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江阴湿地保护现状 江阴市共有湿地9936公顷(水稻田除外),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为6744公顷,受保护的自然湿地面积为1874.8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为27.8%。目前,江阴共有1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湿地保护小区和3个水源保护地。江苏江阴芙蓉湖省级湿地公园、江阴市黄山湖湿地保护小区、长泾镇长跃湖湿地保护小区、南闸街道丁果湖湿地保护小区和利港街道窑港口长江湿地保护小区,长江肖山、长江小湾和窑港口水源地保护区,构成了江阴市湿地保护与恢复体系。江阴市桃花港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已完成,等待验收。 二、桃花港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建设 1、加强技术指导。我局积极配合璜土镇创建江阴市桃花港长江湿地保护小区,负责指导桃花港湿地保护小区的规划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2、强化宣传力度。我局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科普小视频等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湿地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湿地意识,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投身湿地保护,爱护湿地环境。 3、争取资金投入。参照《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澄委发【2022】20号)文件,桃花港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可向临港高新区管委会申请80万/年的补偿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小区后期管理和维护等方面。我局也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用于小区的宣传、基础建设投入。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承办人:王东华;电话:138121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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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2年6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