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文件质量,现将市政府正在审查的《关于江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停止活禽交易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以寄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交江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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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10日
关于江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停止活禽交易的公告
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保障我市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9号)和《无锡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无锡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停止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江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停止活禽交易。
2、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的加工工具和相关设备一律由活禽经营户自行清出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清出后,各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负责人要做好消毒等防疫工作。
3、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市场主办方和活禽经营户予以一定的资金补偿。
4、严控外来活禽流入江阴市场。
5、由市场监管部门、各属地政府按各自职责对擅自开展活禽交易的行为进行查处。
6、本公告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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