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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无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有关复核工作开始
发布日期:2022-11-09 09: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按照《无锡市关于做强企业主体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无锡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无锡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一)申报范围。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在无锡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经公告的2022年度无锡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符合《办法》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附件5),相关概念按《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6)严格把握。

(三)申报方式及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1)已申报过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填报《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无需再提交纸质佐证材料。(2)未参与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的企业,填报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纸质佐证材料。申报采取线下报送的方式,纸质申报书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部分年度无锡市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及无锡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

(一)复核范围2015-2018获评无锡市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及2019年度无锡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附件8已纳入“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培育库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

(二)复核初审各板块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填报《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报送有关纸质材料今年已申报认定或复核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填报《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无需再提交纸质佐证材料

三、有关要求

无锡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均由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对于已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往年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期内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年、2021年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

(三)请各申报单位20221118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企业申报书(附件1企业盖章)、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企业盖章)、企业佐证材料(附件7,企业盖章)、推荐汇总表(附件34)〕,报送至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市政大厦9967室)。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同步报送至邮箱276207567@qq.com。

联系方式:钱鹏,联系电话:0510-86860967

 

附件:1.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2.无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3. 2022年度无锡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推荐汇总表  4. 无锡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推荐汇总表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标准(无锡市)  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7.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清单  8.复核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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