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复工复产
江阴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79号)
发布时间:2022-11-04    文档来源:江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11月3日凌晨,我市发现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外省来澄“落地检”人员。

燕某某(男)、蒋某(女)两人为夫妻,系外省来澄货车司机,在高速卡口“落地检”中发现。该夫妻10月29日离开新疆前往江阴送货。11月2日11时许到达江阴。

11时43分—11时58分在沪武高速青阳卡口采样;

12时39分—13时45分在江阴市协丰棉麻有限公司验货;

13时45分—13时55分在华西东华路与华长路交叉路口停留;

14时56分—16时09分在江阴市联运有限公司卸货;

16时09分—16时11分在富园路超市购物;

16时11分—18时46分在江阴市联运有限公司东门卫东面50米处停靠;

18时47分—19时47分在皮弄路沿河路向东80余米处停靠。

以上两名人员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及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向村(社区)、单位如实报备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澄人员等,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枣庄市、青岛市,山西省大同市,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邵阳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河北省邯郸市、沧州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提前通过“最江阴”入澄申报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村(社区)、酒店、单位主动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返)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对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将对门铃码赋“红码”管理。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江阴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