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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住建建工〔2022〕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人员管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19:05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人员管控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当前疫情防控部署,进一步筑牢建筑工地“外防输入”屏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性、流动性风险,切实有效防范建筑工地疫情发生,现就做好全市建筑工地人员管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加强人员和施工现场管控,坚决阻断施工现场疫情风险。

二、加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管控排查力度。各建筑工地开展排查自查,全面落实建筑从业人员“捞干见底”。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告知其不得进入项目现场,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和市住建局报告,并落实管控措施。具体要求与做法见澄住建建工〔2022〕38号文。

三、各建筑工地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员管理,确保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员底数清,全面建立一人一档健康管理档案。二是做好人员流动变更,及时更新“应检尽检”人员底册。三是现场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全覆盖,专人负责人员未检测预警,落实补检100%,进一步压降核酸逾期率。

四、落实工地外省市拟新进用工人、来(返)澄人员管控。一是加强预判,对工地外来人员包括返澄人员100%预登记,且新进场用工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工人,严格掌握最新的管控口径,做好来澄准备。二是提前申请报备,一律先报备属地镇街社区,做好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准备。三是来(返)澄人员做好落地检,各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工地外隔离、健康监测等各项管控措施,不得遗漏核酸检测频次。四是来(返)澄人员履行社区管控措施,并符合自由流动条件后方可进入工地。五是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外来人员防疫职责,不得存在违规接人、不履行落地检、不按社区管控要求安置人员等失责行为;一旦查实,一律清出本市建筑市场。

五、严格落实工地封闭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出入口加强执勤值守,设置防疫查验岗,切实实施反向扫码健康查验,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全面落实人员出入、货运车辆登记制度。对材料运输、访客等非本工地“应检尽检”在册人员,要登记清楚,实现到访人员信息留痕溯源。

六、各建筑工地应积极推广应用健康核验一体机(“灵锡数字哨兵”)等“门铃码”核验终端,对所有进场人员“反向扫码”全量覆盖,不漏一人,实现健康码、核酸检测、管控状态、疫苗接种等情况快速、精准、安全查验。

七、市住建局对工地落实巡查,对各主体责任单位履行“捞干见底”排查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因建筑工地防控不力造成疫情或瞒报、漏报、迟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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