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2636 | 生成日期 | 2022-10-23 | 公开日期 | 2022-10-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医保,行政,工作制度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门诊 报销 指南 |
办事指南25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门诊费用报销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未联网刷卡结算、门(急)诊抢救或因其他特殊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携带申报资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
江苏政务服务→江阴市政务服务网(http://wxjy.jszwfw.gov.cn/)→“主题服务”→“网上申报”→“个人登录”→“市医保局”→“门诊费用报销”在线办理→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掌上办理:
1.“最江阴”APP→“政务”→部门分类“医保局”→“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门诊费用报销”立即申报→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2.“苏服办”APP→“区县服务”江阴市→“网上申报”进入应用→ “医保局”→“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门诊费用报销”申报→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申报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门急诊费用清单;
3.门诊病历资料;
4.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备注:1.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2.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3.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4.“双通道”特定药品费用零星报销还需提供《无锡市国谈药便民卡》(包括个人情况、用药记录及领药记录)。
四、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 : 30-11 : 30,13 : 00-16 : 30)
五、办理时效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址
江阴市医保经办窗口、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