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2635 | 生成日期 | 2022-10-23 | 公开日期 | 2022-10-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医保,行政,工作制度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双通道 认定 指南 |
办事指南24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双通道”特定药品待遇认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前往江阴市“双通道”特定药品责任医师处提出申请,填写《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经医师鉴定通过后将表格递交给医院医保办审核,审核通过盖章后可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办理:
(一)窗口办理:
申请人将申请表、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提交至医保经办窗口即可。符合条件的发放《无锡市国谈药便民卡》,享受一个医疗年度的特定药品待遇。
(二)网上办理:
江苏政务服务→江阴市政务服务网(http://wxjy.jszwfw.gov.cn/)→“主题服务”→“网上申报”→“个人登录”→“市医保局”→“双通道特定药品”在线办理→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掌上办理:
1.“最江阴”APP→“政务”→部门分类“医保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双通道特定药品”申报→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2.“苏服办”APP→“区县服务”江阴市→“网上申报”进入应用→“医保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双通道特定药品”申报→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申报材料
1.经诊断医院确认的病例材料(检验报告、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
2.《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
3.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 : 30-11 : 30,13 : 00-16 : 30)
五、办理时效
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址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保窗口、江阴市中医院医保窗口、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经办窗口
七、其他说明
1.“双通道”特定药品医保待遇资格自核准之日生效。一个医疗年度终结后,仍需继续使用“双通道”特定药品治疗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
2.参保患者凭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无锡市国谈药便民卡》、近期《评估表》至约定的定点医药机构购药,享受“双通道”特定药品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