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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2635 生成日期 2022-10-23 公开日期 2022-10-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社会保障 关键词 医保,行政,工作制度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双通道 认定 指南
24、“双通道”特定药品待遇认定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24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双通道”特定药品待遇认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前往江阴市“双通道”特定药品责任医师处提出申请,填写《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经医师鉴定通过后将表格递交给医院医保办审核,审核通过盖章后可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办理:

(一)窗口办理:

申请人将申请表、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提交至医保经办窗口即可。符合条件的发放《无锡市国谈药便民卡》,享受一个医疗年度的特定药品待遇。

(二)网上办理:

江苏政务服务→江阴市政务服务网(http://wxjy.jszwfw.gov.cn/)→“主题服务”→“网上申报”→“个人登录”→“市医保局”→“双通道特定药品”在线办理→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掌上办理:

1“最江阴”APP→“政务”→部门分类“医保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双通道特定药品”申报→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2“苏服办”APP→“区县服务”江阴市→“网上申报”进入应用→“医保局”→“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双通道特定药品”申报→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申报材料

1经诊断医院确认的病例材料(检验报告、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

2《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

3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 : 30-11 : 3013 : 00-16 : 30

五、办理时效

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址

江阴市人民医院医保窗口、江阴市中医院医保窗口、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经办窗口

七、其他说明

1“双通道”特定药品医保待遇资格自核准之日生效。一个医疗年度终结后,仍需继续使用“双通道”特定药品治疗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

2参保患者凭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无锡市国谈药便民卡》、近期《评估表》至约定的定点医药机构购药,享受“双通道”特定药品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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