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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2089 生成日期 2022-09-05 公开日期 2022-09-05
文件编号 澄建工〔2022〕3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建设,建筑,监理,安全生产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切实做好防台防汛安全生产 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气象台2022年09月03日14时35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受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影响,预计4日夜里至5日南通、盐城南部地区将出现平均风力8级阵风10级及以上的大风,盐城北部、苏州和无锡地区将出现平均风力6级阵风8级左右的大风。省应急厅(省减灾办)、省气象局提醒注意防范。
澄建工〔2022〕33号(关于切实做好防台防汛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防台防汛安全生产

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气象台2022年09月03日14时35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受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影响,预计4日夜里至5日南通、盐城南部地区将出现平均风力8级阵风10级及以上的大风,盐城北部、苏州和无锡地区将出现平均风力6级阵风8级左右的大风。省应急厅(省减灾办)、省气象局提醒注意防范。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台风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高度重视,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台风天气极易产生和诱发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或事故,各企业、项目部务必要高度重视不利天气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做好台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成立专门的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由安全员负责收集每天天气预报信息,并将天气预报通知防汛小组成员。当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汛情预警信息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预警响应工作,执行上级领导部门相关应急措施。要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研究分析并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了解天气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大排除险情的力度

各企业及项目部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台风天气施工特点的安全生产自查,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加强对深基坑、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等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各企业及项目部要合理安排作业,在台风极端天气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

1、加强基坑(沟槽)安全管理。所有基坑(沟槽)开挖施工项目要将防坍塌、防雨水倒灌等作为防范重点,加强基坑(沟槽)的日常监测和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安全和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2、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强化设备安装、拆卸、加节和附着施工过程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垂直运输设备基础、钢结构体系、附墙连接和各类安全保险装置灵敏度的检查、维保,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无积水。

3、加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要以施工和生活用电、外电防护、防雷等作为检查重点。电箱配置要符合规范要求,漏电开关要灵敏可靠,接零保护系统要设置到位;对于高耸的建(构)筑物或施工机械、设施须加装避雷设施,确保用电及防雷安全。

4、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以防风、防滑、防高坠作为检查重点,按规定进行临边洞口防护和高处作业,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加强对临建设施的管理。重点排查现场临建办公、生活用房和围墙、工棚等临时设施的安全情况,临建设施的结构要安全、基础要牢靠、排水要通畅,周边环境要安全可靠,严禁在低洼处、高堆土边、不坚固的围墙边、暗沟边与灾害性地段搭建工棚等临时设施。

三、强化责任,坚持值班巡查制度 

各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制度,在台风期间要坚持24时工地地巡查值班制度,防台风小组成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随时保持警惕状态,观察要仔细,尤其对危险地段要密切关注,发现可能出现的险情要立即上报。针对极端天气变化,做好检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四、加强台风天气的监督检查

各企业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台风天气的安全工作,强化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防止高温、暴雨引发的各类事故。我局将加大台风天气施工现场检查力度,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完善台风天气安全生产条件,对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不重视台风天气的安全生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跟踪督促整改,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相关处理措施。

五、加强预警,及时报送信息

各企业、项目部要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天气预警信息,掌握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台风天气施工特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一是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暴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二是要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性地制定台风时期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三是要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台风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发生险情和事故,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要求上报信息,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江阴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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