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2287 | 生成日期 | 2022-08-24 | 公开日期 | 2022-08-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劳动就业 | 关键词 | 就业,工人,补助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五类企业将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岗力度的部署要求,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稳岗作用,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五个行业企业等稳定职工岗位,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推出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发放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以及对因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且政府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停工停产的企业。
二、发放标准
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中高风险疫情留工培训补助的参保人数按首次公告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上一月度参保人数计算,非中高风险疫情留工培训补助的参保人数按发放补助的上一月度参保人数计算。
三、发放流程
5个行业具体发放企业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确认。其他行业具体发放企业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工信、商务等部门或镇(街道)进行确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实施。
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