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阴市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澄住建招〔2022〕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代理行为,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机构进行2022年度动态考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考评内容和方法
本次代理机构动态考评采用百分制,评价分由基本计分、业绩和良好行为计分、扣减计分三部分组成。
具体考评方法按照《关于印发<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澄住建招〔2022〕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工作安排
本次考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9日)
各代理机构需上报的材料包括:封面、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评分表、证明材料等。
1.填写封面、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企业基本信息、业绩信息和良好行为等情况填写评分表(具体内容见附件2),并进行自我评分。
3.封面、诚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评分表和证明材料等打印并装订成册,送至住建局1301办公室。
第二阶段:考核打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建考核小组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并按规定予以打分;同时将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对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第三阶段:得分公布
2022年度代理机构动态评价得分及绿色、蓝色、黄色、红色信用标识企业名单,得分及名单将在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布,并抄告市有关部门,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承揽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工作要求
1.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动态考评工作,组织专人申报考评涉及到的各类信息。
2.业绩及奖励表彰等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获得的表彰及其他各类通报表扬和奖励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查询网址。
3.各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要对所提交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动态考评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评结果将作废,并作为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通报。
联系电话:86071301、86071306;
联系地址:江阴市大桥南路18号建设大厦1301、1306室。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
附件1
江阴市2022年度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申报材料
单位名称:
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申报 工作中:
一、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遵守考评申报工作中的各项纪律要求;
二、所有上报信息均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三、若经查实违反本承诺,本单位愿意接受取消考评结果,并由监管部门公示不良行为的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江阴市招标代理机构评分表
(一)基本信息
序号 |
名称 |
分值 |
内容描述 |
自评分 |
证明材料名称 (备注页码) |
1 |
党建 工作 开展 |
7 |
①建立党组织(含联合支部)得5分; ②上年度组织相应的党组织活动(如党员大会、党员主题教育等)的得2分; ③未成立支部或联合支部的,党员出具其身份及参加活动证明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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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 人员 配置 |
18 |
①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人员每人得2 分,最多得6分; ②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人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执业资格得分与职称得分可兼得。 ③在江阴市缴纳社保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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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公 场所 |
5 |
驻澄办公场所面积: 500平方米(含)及以上得5分; 4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得3分; 3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不含)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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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方 信用 评价 |
10 |
上一年度江阴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得分*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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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苏省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
10 |
上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等级: 信用等级AAA得10分; 信用等级AA得8分; 信用等级A得5分; 未获得等级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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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信息
序号 |
名称 |
内容描述 |
自评分 |
证明材料名称 (备注页码) |
1 |
代理的招标工程数量计分 |
②上年度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标段数: 不足5个(不含)的不得分; 5个-10个(不含)得1分; 10个-15个(不含)得2分; 15个-20个(不含)得4分; 20个(含)以上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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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理的招标工程规模计分 |
①上年度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 1亿元以下的(不含)得1分; 1亿元-2亿元(不含)得3分; 2亿元以上得5分。 最高得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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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代理机构代理的招标工程以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为准,时间节点按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中标结果发布的日期计算。
2、工程规模按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时间节点按中标通知书发布日期计算。
3、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进场交易证明或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的证明性文件。
4、业绩有效期为24个月,即指考核时点往前追溯24个月。
(三)良好行为
序号 |
内容 |
自评分 |
证明材料名称 (备注页码) |
1 |
上年度参加江苏省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知识考试合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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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年度参加江苏省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知识考试分数在95分及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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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年度在公开发行刊物(双刊号刊物或《江苏建设招投标与监理》)上发表与招投标工作相关文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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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积极参加省、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调研、案例征集活动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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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积极参加省、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学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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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派员参加招投标双随机检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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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行政部门要求,开展抢险救灾、防疫等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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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本市范围内根据街道、镇政府要求,开展抢险救灾、防疫等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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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社会公益事业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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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社会公益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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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上年度在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中得到表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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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上年度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表彰或奖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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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表彰奖励、动态考核表扬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专业论文以刊物出版时间为准,行业活动参与以活动时间为准;
2、业绩有效期为12个月,即指考核时点往前追溯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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