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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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2959 生成日期 2022-08-10 公开日期 2022-08-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应急管理 关键词 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气象台2022年08月10日14时46分升级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一周全市仍以持续性晴热高温天气为主,最高气温39~40℃,局部可达41℃。根据《江阴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8月10日15时起,提升我市气象灾害(高温)Ⅳ为Ⅲ级应急响应。
江阴市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江阴市气象台2022年08月10日14时46分升级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一周全市仍以持续性晴热高温天气为主,最高气温39~40℃,局部可达41℃。根据《江阴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8月10日15时起,提升我市气象灾害(高温)Ⅳ为Ⅲ级应急响应。

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确保夏季高温期间社会安全稳定,请各板块、各相关部门科学、有序、高效组织开展应对工作。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更新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发改委做好相关应急救灾物资的保障;教育局通知各教育单位做好师生防暑降温工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做好轮胎监测等安全措施,防止路面高温爆胎等引发交通事故;民政局通知各地对贫困户、五保户采取措施防暑降温,加强救助所管理;公用事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农业农村局指导做好农业生产高温防范应对工作,减少对种植、畜牧、水产养殖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卫生健康委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患者,积极协调全市各疫情防控责任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人员降暑措施;应急局加强监控和综合研判,统筹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力量,协调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并提醒企业做好高温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文体广电旅游局加强对旅游等级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的监督管理,督促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根据指令建议旅游景区暂时停止开放户外旅游项目关闭户外旅游场所;人社局加强劳动安全监察,查处高温下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强行工作的企业,在高温时段根据情况发出停工建议;供电公司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住建等部门督促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高温防火指导,在重点区域前置救援力量,提高反应速度;各板块在辖区内广泛宣传防高温中暑常识,积极救助困难户、老弱人员。

 

           江阴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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