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1787 | 生成日期 | 2022-07-28 | 公开日期 | 2022-07-2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食品药品监管 | 关键词 | 市场秩序,食品安全,食品药品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22年江阴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
2022年江阴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江阴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无锡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决维护大局稳定
1.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三次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等为重点,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要求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以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连锁餐饮总部等经营主体为重点,排查关键环节和隐患点,提高问题发现率,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持续做好食品、食用农产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关口。切实发挥市进口物品疫情防控组组长单位牵头作用,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全面落实主 体责任,将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纳入江苏冷链进行追溯管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统一进仓、消杀、检测、出仓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指导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规范运行,督促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牵头各镇街园区、相关单位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江阴海关配合)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抓好双安双创
3.全力推进国家示范创建。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深入实施“398+N”系统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 完成无锡市委、市政府交付的各项创建任务。(市食安办)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加强动态管理,推进江阴市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对帮扶活动。(市农业农村局)
4.组织做好省级跟踪评价。扎实开展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跟踪评价工作。实施镇(街道)食品安全治理与食安办分级分类管理,培育基层星级食安办不少于3家。(市食安办)
三、持续强化源头治理
5.净化产地环境。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江阴生态环境局)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配合实施重点地区农用地土壤污染深度调查及溯源项目。(市农业农村局)
6.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管控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全年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不少于3个。加强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监管,规范互联网经营,依法打击互联网非法经营行为,指导农民规范使用。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进一步加强相关案件的办理,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进一步做好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优质化肥等农资供应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大粮食安全监管力度。研究完善出入库检验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重金属等食品安全指标检验项目。收购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样品量达到每万吨粮食产量1个。(市发改委)抓好小麦赤霉病防控,配合省厅做好小麦生物霉素跟踪评估。(市农业农村局)
8.优化餐厨收集运输体系。不断优化餐厨废弃物收运时间和线路设计,按照定点直运、定时收集要求,落实餐厨废弃物的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按要求采用密闭、无泄漏专用车辆,统一标志标识、落实专车专运。(市公用事业局)
四、加强重点领域整治
9.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继续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强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统一配送公司及服务外包单位原材料采购监管,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开展农资打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健全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在全市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确保各涉农镇(街道)培育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不少于5家。加大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持续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开展辖区内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企业比例达到2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配合做好无锡市黄芪等3种物质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
12.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江阴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自查报告率保持100%。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合格率达到100%,APP抽查考核参与度不低于2.5人/家。大型以上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业态100%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95%、92%以上。(市市场监管局)
14.加强流动摊贩治理。持续开展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指导、监督各镇街园区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无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在户外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行为。(市城管局)
五、严惩重处违法行为
15.深入实施“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组织查办一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案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依法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宣传和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市市场监管局)
16.开展“昆仑2022”行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假劣酒水、肉类、农资、走私冻品、食用农产品、保健品以及违规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集中侦办一批案件,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食品违法犯罪问题。(市公安局)
17.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对进口不合格食品检出和处置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实施程序化销毁,对金银箔粉食品实施严格监管措施,严防此类产品进口。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监测和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监督工作要求,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开展风险研判,实施风险预警,及时妥善处理进口食品突发事件。严格执行进口食品质量要求和检验检疫标准,严厉打击食品农产品走私。持续做好水产品、食用植物油、大米、乳品等涉及民生的食品进口保障工作。(江阴海关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关于打击冻品走私暨冻品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强冻品走私风险排查,厘清现行进口食品监管流程,梳理全链条监管职责分工,提升部门间和单位间的监管合力。(江阴海关)
六、提升过程监管效能
18.推进智慧监管。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全市餐饮业“互联网+明厨亮灶”累计达4500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比例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追溯实施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完善“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阳光食堂”运行质量。(市教育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主动发现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应用,巩固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通报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充分利用“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同时引入第三方网络监测公司委托监测,对外卖平台内经营者、网购平台经营者及自建网站等主体开展日常及专项监测,对平台和平台内企业实施更有效的线上线下监管,严防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
19.实施信用监管。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科学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提高问题发现率,原则上平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少于2.5个/家次。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探索开展农安信用分等分级动态评价,推动各镇街园区开展“信用+监管”试点。(市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推动在集团购买和校园食堂采购中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实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市发改委)
七、夯实综合治理能力
20.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约谈等相关制度。加快推动制修订农兽药残留等监管急需的限量指标和检验方法。针对打击食品掺杂掺假,组织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探索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引领食品行业做优做强,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食品的需求。(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全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量达到10批次/千人。(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分离试点。(市市场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5批次/千人。(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CATL)的比例达到50%。(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省林业局做好食用林产品及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并继续做好市级食用林产品产地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四星级以上乡镇推广种植业产品胶体金免疫快检技术应用。(市农业农村局)强化入市食用农产品快检力度,全年力争突破36万批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评价和检测结果验证。(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重点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市卫生健康委)持续开展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对承担食品抽检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抽查。(市市场监管局)
22.完善处置终端建设。对已建成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市公用事业局)
23.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继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提升行动,积极参与五星乡镇监管站评定,依托星级乡镇监管站建设打造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点。(市农业农村局)举办食品生产、经营检查员培训班,持续扩大检查员队伍规模,提高监督检查的专业化水平。建立特殊食品检查员管理制度,对特殊食品检查员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食品安全专兼职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能力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建设力度,推动食品安全专业队伍建设。(市公安局)
八、助推产业集群发展
24.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江苏省绿色食品集群培育实施方案》和《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培育食品骨干企业,选择规模较大、创新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有发展前景的优势企业,引导企业加快发展步伐,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食品企业智改数转,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依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积极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5.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市乳制品、规模以上肉制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科技需求纳入市级科技计划。(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企业发展优质稻麦。(市农业农村局)指导扶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副产品“农商互联”“农超共建”等购销模式,助力农副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市供销社)指导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工作,鼓励食品企业(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市场监管局、无锡市银保监分局江阴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程。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力争年内建成1家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实现区域性全覆盖,所有集中加工区均配备食品安全服务中心。全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提档升级现场推进会在澄召开。累计培育省、市级“名特优”食品小作坊25家。(市食安办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共治共享格局
26.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制作“食安江阴”宣传片、保健食品反诈宣传片。(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参与质量兴农环省行、“全民营养周”“全国学生营养日”等活动。(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开展营养食堂(餐厅)等建设工作,改善膳食结构,促进全民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利用“全国科普日”“江阴市第34届科普宣传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邀请食品安全专家走进村(社区)开展“你点我讲”菜单式科普讲座,利用科普画廊等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市科协牵头,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南门商圈启动“食安小屋”试点建设,打造“你点我检”升级版、“食品安全你我同行”青少年食品安全夏令营活动,让食品安全知识真正走进千家万户。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推进“暨阳红食安铁骑”先锋行动。(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继续开展市食安委专家委会系列活动。(市食安办)
27.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加强食品安全舆情引导,健全完善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机制,突出抓好重大活动、重要部署、重要节点等舆情处置。对社会热点积极回应、化解情绪,保持舆情平稳有序。(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精心组织实施
28.及时开展绩效评估。组织对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三年行动计划”和“十二项攻坚行动”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市食安办)
29.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每季度向市食安委提交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情况。(市食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各级各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市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