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1683 | 生成日期 | 2022-06-27 | 公开日期 | 2022-07-12 |
文件编号 | 澄港开委发〔2022〕2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其他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文件,行政,工作制度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的方案 |
关于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的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临港开发区各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切实建立起打基础、利长远的体制机制,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强临港开发区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内部权力滥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体系和监督体系,促进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打造竞争力一流的国际化开放园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临港开发区机关各部门(含江阴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江阴长江港口综合物流园、江阴临港化工园区管理中心)、各国资公司。各镇街园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推进。临港开发区各单位均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及《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确保内部控制覆盖本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规范单位内部各层级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坚持科学规划。科学运用内部控制机制原理,结合各单位实际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合理界定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内部权力运行机构,依托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将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嵌入内部控制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合理配置权责,细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关键控制节点和风险评估要求,提高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共同治理。发挥内部控制与其他内部监督之间相互促进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优化监督效果;各单位切实履行内部控制建设的主体责任;财政局、党政办、监察审计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全面有效实施;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第三方参与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形成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合力。
四、总体目标
以全面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抓手,以规范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有序运行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系统为支撑,实现内部控制对象覆盖单位全部经济活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完善优化原有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建成权责一致、制衡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完善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控制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二)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各单位根据自身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学设置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权力运行规程,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
(三)强化内控评价监督,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各单位应当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和加强内部控制。依托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平台,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同时,每年由财政局会党政办、监察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单位报送自我评价情况统一开展外部评价打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一体化考核内容。
六、实施步骤
(一)建立组织机构。管委会层面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会党政办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察审计局负责监督工作。(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牵头部门:财政局;监督牵头部门:监察审计局;时间:6月底前)
(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并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学习培训。(牵头部门:财政局;责任单位:临港开发区机关各部门、各国资公司;时间:6月底前)
(三)梳理工作流程。各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现有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深入梳理,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逐渐完善现有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责任部门:临港开发区机关各部门、各国资公司;时间:8月底前)
(四)修订完善内控手册。按照科学、合理、规范、严谨、可行的原则,根据各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完善或优化单位内控制度,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重新编制各单位内部控制手册。(责任部门:临港开发区机关各部门、各国资公司;时间:8月底前)
(五)开展评价监督。各单位根据江苏省内部控制报告系统内评价指标对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与内部监督,并形成书面自我评价报告。财政局会党政办对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同时对制定情况进行评价验收。监察审计局会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责任部门:财政局、党政办、监察审计局;时间:9月底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要成立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认真抓好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和优化,确保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监督到位,明确工作分工,配备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推动内部控制建设。
(三)强化督查检查。财政局、党政办、监察审计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态跟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开展对制度规范性、廉洁性审查,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推动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