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推荐公告
关于6月30日—7月2日在江阴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16:57    文章来源:江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

核酸检测是精准防控的有效手段,也是广大市民自我保护的重要防线。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江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市将于6月30日—7月2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具体见各镇街园区公告。

一、检测对象

全市各镇街园区。

二、具体安排

6月30日,周庄镇。

7月1日,高新区、南闸街道、云亭街道、利港街道、璜土镇、青阳镇、华士镇、长泾镇、周庄镇。

7月2日,澄江街道、夏港街道、申港街道、月城镇、徐霞客镇、新桥镇、顾山镇、祝塘镇、周庄镇。

三、特别提醒

1、在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暂不参加;新冠病毒感染康复患者采用单人单管采样;严格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人员不参加此次区域核酸检测。相关重点人群凭抗原阴性结果方可参加核酸检测。

2、区域核酸检测时,不在小区(自然村)设置黄码采样点,黄码人员到就近的黄码采样点采样。

3、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务必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

4、为提高采样效率,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请务必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必须先扫“门铃码”、查验“两码”并测温,再进行采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务必保持两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扎堆、相互交谈、抽烟等行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无正当理由,延迟或拒不参加核酸采样,按不主动配合防疫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5、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垂范引领,发挥表率作用,主动落实个人防控责任,积极发动亲属及身边其他人员支持配合。广大市民要履行法定义务,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将对“门铃码”(场所码)赋红色警示,限制进入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6、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请广大居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防疫三件套”,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疫苗还要接着种“防护六还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活动。

同心战疫,携手同行,让我们凝心聚力,共同守护美丽江阴。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江阴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30日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