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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江阴市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0

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有效促进了中小微企业融资。但受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推动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52号)要求,结合江阴实际,特制定《江阴市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

现就文件制定的总体要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和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重要举措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总体要求

明确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支持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需求导向,充分共享;创新应用,防控风险;多方参与,协同联动;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等四项基本原则。

二、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

(一)健全信息共享网络,统筹建立江阴市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二)扩大信息共享范围,进一步整合公共信用信息,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推动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三)优化信息共享方式,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共享机制和渠道,加强信息使用和管理的有效衔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四)优化信用信息服务,依法依规向接入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鼓励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根据接入机构需求,按照区域、行业等维度批量推送相关信息,在切实加强监管的基础上,稳妥引入企业征信机构依法依规参与平台建设和运营。

三、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

(一)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全覆盖信用评价,供银行等接入机构参考使用。鼓励接入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市场定位,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资源,完善信用评价模型。鼓励接入机构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向国家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国家有关部门开放共享。

(二)强化风险监测处置,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加强对获得贷款企业信用状况的动态监测,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并及时推送相关机构参考。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等,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机制和金融互联网法庭,高效处置金融纠纷。

四、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一)规范信息管理使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要求,明确相关信息的共享公开属性和范围。要建立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使用制度。

(二)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提升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管理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人行、银保监会要依法依规对涉及的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二)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市场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导作用,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能力,推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三)做好宣传引导。创建一批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示范地区、示范银行、示范平台,强化正面引导,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来源:江阴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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