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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发改委解读《江阴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22/05/20

为大力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体系完备、机制健全、运转有序、奖惩有度的社会信用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21〕42号)、《无锡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锡政办发〔2021〕59号)、《江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澄政发〔2021〕46号)等文件精神,编制《江阴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健全、信用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广泛、信用监管机制加快完善、试点示范效应充分释放等5方面显著成绩,阐明了十四五期间江阴信用建设改革发展的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政府推动,社会共建;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等四项基本原则。

确定了到“十四五”末,“诚信江阴”成为推动江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显著优势和突出支撑的总体目标,实现大平台融合、大信用共管、大服务惠民、大数据慧治等4个分项目标。

三、健全制度标准体系

(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信用配套制度保障,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层次清晰、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支撑,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深化信用管理制度:完善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清单制度建设,完善全市信用信息管理共享制度。

(三)落实信用标准规范:梳理层次适当、划分清晰的标准体系,实施数据采集、编码、交换和管理,以及信用产品、信用服务、信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实现技术、规范、流程和服务“四个统一”。鼓励行业商(协)会、信用服务机构及企业等参与各领域信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制。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用服务产品相关标准,强化信用服务产品的适用性、科学性。

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一)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信用数据在城市大数据中心的融合,强化数据集中与精准治理,加快市社会信用监管及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积极融入省市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着力提升行业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重点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完善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深入推进征信平台建设,创新信用信息服务产品。

(二)“数字信用”功能完善:全面深化数字协同创新,推动“数字信用”建设,扩展采集多样化的信用主体数据,构建信用大数据信息资源体系,全面提升信用大数据深度挖掘和多维分析能力。

推动个人信用积分全面应用,推进个人事项和高频企业事项接入,打造覆盖全市、高效便捷的信用服务移动端总入口,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微平台。到“十四五”末,实现自助终端部署全覆盖,推动我市“互联网+信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法依规全量及时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对信用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进行监测,对于数源部门进行智能化清洗及处理。优化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大数据共享共用环境,探索建立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

(四)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切实保护信用主体权益。

五、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一)健全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信用承诺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在重点领域,全面推开审批替代型、自主公示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承诺。建立健全申请主体信用承诺档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行政机关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加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行业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融合自身行业管理数据,构建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为信用监管提供精准依据。加快推进信用监管与“互联网+监管”融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

(三)完善事后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以及其他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失信行为的纠错容错机制,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完善市社会信用监管及服务一体化平台信用修复功能。

(四)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档案,加强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信用监督。加强对政务失信领域重点整治,在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政务信用承诺。建立健全全市信用承诺机制,开展政务领域信用评价与失信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研究。

六、实施八大专项工程

(一)信用经济示范工程:

1.新业态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和规范发展的平台经济新理念。

2.镇街(园区)信用示范建设,为镇街(园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助力。

3.企业信用管理示范,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重点领域建设工程:

1.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打造“智能消费、舒心消费、安全消费”的放心消费环境。

2.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持续深化江苏省“信用交通城市”创建,推动实现信用监管在行业重点领域全覆盖。

3.文化旅游领域信用建设,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探索建设一批“信用+文旅”产业载体和诚信旅游路线。

4.科研领域信用建设,加快推进科研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5.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美丽江阴”建设目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三)信用惠民便企工程:

1.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场景,积极创新信用惠民惠企举措,打造可量化可体验的“信易+”场景应用品牌。

2.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激励引领市民的新生活、新时尚和新面貌。

(四)信用+金融服务工程:

1.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加快形成具有江阴特色的“信易贷”模式品牌。

2.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服务创新,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需求。

(五)信用服务行业培育工程:

1.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推动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培育若干拥有市场话语权的信用服务机构。

2.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用领域人才的引育力度。

3.推动行业自律管理,推进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

(六)区域合作提升工程:

1.融入信用长三角,纵深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建设。

2.深化区域合作交流,助力城市信用水平的提升。

(七)农村信用建设工程:大力实施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积极推进信用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涉农金融政策制度体系,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融资需求。

(八)诚信文化引领工程

1.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吹奏诚实守信的文明新风号,让诚信价值观牢筑心底。

2.开展诚信主题宣教,为全民诚信意识的培育、提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深化信用理论研究,为社会治理、新兴产业发展和信用应用实践夯实智力支撑。

(来源:江阴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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