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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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1187 生成日期 2022-05-20 公开日期 2022-05-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级) 社会组织 关键词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 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按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20日起,开展2021年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2021年6月30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

二、年检申报材料

(一)参加年检的社团,需据实填报《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覆盖2021年内的组织建设情况、机构变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同时,依据《关于开展江阴市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澄民字〔2022〕25号),一并提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情况登记表》。

(二)参加年检的民非,需据实填报《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覆盖2021年内的组织建设情况、机构变动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属于教育类和人社类的民非,还需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三、参检方式

此次年检将依托新版“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请参检的社团和民非在填报前,务必先详细查阅“2021年江阴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网上办理流程指引”(见社团、民非各QQ工作群群文件),明晰系统登录使用、年检办理步骤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按指引说明逐步开展年检工作。

四、申报时段

年检信息网上填报时段为2022年5月23日至7月31日,请参检的社团和民非按时完成信息填报。

五、结果公告

年检结果将在市政府网站民政局专栏、QQ工作群进行公告。

六、相关要求

(一)深化认知,落实法定义务。各参检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按时参与年检、如实填报信息、专人跟进负责。要确保所提交的年检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披露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违规行为的,应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及时注册,规范材料填报。各参检组织要按照“2021年江阴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网上办理流程指引”中关于注册、登录、填报说明,尽快完成法人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在“年检年报”模块中规范填写材料信息。如遇系统操作使用方面问题,可查阅“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常见问题系列解答”(见社团、民非各QQ工作群群文件)或电话联系市民政局。

(三)强化协同,确保年检质量。各业务主管单位需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严格落实年检规定,按照部署要求及时参检,并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对所属社会组织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初审结论。各业务主管单位登录使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具体说明,详见《关于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网上登记管理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澄社管联办〔2022〕3号),已和本通知一并送达。

(四)注重应用,提升年检效能。深化奖优罚劣机制运用,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在等级评估、购买服务、财税优惠等方面的挂钩应用。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须依法依规立即整改;对存在弄虚作假或逾期未参加年检,一律视为“不合格”;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市民政局年检工作咨询电话:86861511(社团),86861510(民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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