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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0977 生成日期 2022-04-14 公开日期 2022-04-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法制,基层政权,行政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江阴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民政系统共同努力,江阴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完成。为持续做好“八五”期间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江阴市委宣传部、江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澄委发〔2021〕87号)和省民政厅、无锡市民政局《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江阴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和法治江阴建设新部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以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健全普法责任制为保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民政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深入推进现代民政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民政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坚持需求导向,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治需求,提供系列化、多元化、规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坚持实践引领,普治并举。坚持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把普法融入民政日常管理服务之中,引导广大群众在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中感受法治力量、树立法治信仰、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守正创新,深度融合。创新普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方法、新路径,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凝聚普法合力,推动形成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全民普法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到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入,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工作更加广泛,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绩。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民政服务机构(窗口)”“宪法进社会组织”等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并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民政的法律条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大力宣传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助力加强相关专项行政管理。加大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更好地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落实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将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学法清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坚持以学促行,推进民政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创新学法用法方式,将法治教育纳入相关规划和各类培训,加大民政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课时数量,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积极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公务人员学法考法”等活动,强化学法用法监督考核,引导民政干部职工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抓好教育培训,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观念,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三)推进多元普法,提高民政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把握清明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宣传同服务对象需求有机结合,提高民政法规政策知晓率。开展精准普法,将普法融入民政业务工作,针对民政业务管理、重点区域、特殊人群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使民政普法活动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单位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纽带。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民政普法,凝聚普法合力。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不断推进民政特色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加强普治结合,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法治化水平。将普法执法深度融合,加强民政业务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和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办理信访接待中加强政策解释,深化普法宣传。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民政相关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四、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召开“八五”普法规划部署会议,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民政实际研究制定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着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各单位应结合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重点,落实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实效。2023年开展中期阶段性总结。

3.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积极配合普法主管部门做好评估验收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切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普法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加大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联互融,加强普法宣传、法律权威解读,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抓好统筹落实。围绕“八五”普法总体部署,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普法目标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培训、法治宣传、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推动普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为推进“八五”普法提供必要保障。

(四)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落实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配齐配强专(兼)职法治宣传干部队伍。拓展民政专业人才引进渠道,重点引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背景的人才进入到民政队伍中。加强对新晋职人员、新录用人员的学法培训,以新颁法律法规及民政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有效提升民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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