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0957 | 生成日期 | 2021-08-13 | 公开日期 | 2021-08-25 |
文件编号 | 锡政发〔2021〕16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改革,通知,行政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20〕10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取消35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和下放28项行政权力事项的管理层级,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承接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对公布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对公布承接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抓紧做好工作衔接,规范行使程序,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提高服务效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详情请见文件下载。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21 年8月13日
政策关联解读: 《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