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0893 | 生成日期 | 2022-03-23 | 公开日期 | 2022-03-23 |
文件编号 | 澄农发〔2022〕1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村,公文,文件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澄农发〔2022〕13号 关于成立江阴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局相关科室,高新区、各镇(街道)农工科: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抓生产必须抓质量”的要求,切实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后局领导分工以及相关科室(中心、大队)职责,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万小溪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杨 峰 市委农办副主任
舒建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雪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冉隆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霞红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产业发展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
以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冉隆峰同志兼任,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协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成员单位、相关镇街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相关工作;
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监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评估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和风险隐患;建议及时启动或终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协调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协调工作;协助接转处置“12345”政府热线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法规科: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工作;牵头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协调工作。
3.计划财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和农产品质量建设项目资金监管。
4.产业发展科:督促指导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农产品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列入无锡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督促指导农民合作专业组织和家庭农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建设和管理工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无锡市级以上示范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5.科技教育科:推动先进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研究、示范和应用,发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支持农产品质量方面科技攻关;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收集汇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析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事件的举报核查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与市食安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与协调;负责江阴市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两品一标”产品申请的受理、初审和证后跟踪检查,牵头负责“两品一标”获证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要求,在农业品牌推选中强化质量安全要求,推荐质量优品牌强的农产品参展部级、省级和市级农业展会。
7.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种植业产品生产者按照绿色化、标准化生产技术组织生产,指导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指导江阴市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参与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参与农作物种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参与因种子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指导生产者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组织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宣传与培训;组织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产品及其他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因农药、肥料使用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牵头组织因耕地质量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8.水产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开展水生动物病害防控;指导渔药、饲料等水产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开展水产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分析掌握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掌握畜禽遗传资源的质量安全状况。牵头组织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指导畜牧业生态健康养殖;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牵头组织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应急响应、指导组织扑灭动物疫情;牵头组织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协调处理、技术鉴定等工作。
9.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产养殖等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 依法查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承担因农药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环节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兽用抗生素减量化试点。承担全市畜禽屠宰企业生产监督;承担全市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以上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切实维护农业产业安全,努力 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