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0772 | 生成日期 | 2022-03-22 | 公开日期 | 2022-03-22 |
文件编号 | 澄住建〔2022〕3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建设,市政,信用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市政企业信用考核现场考评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建设活动的信用考核评价,推进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行为联动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
关于加强市政企业信用考核现场考评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建设活动的信用考核评价,推进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行为联动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阴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澄住建〔2021〕103号)文件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市政企业、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市政公用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企业信用考核综合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信用考核综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阴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依据检查项目情况,成立现场检查小组,组长由上述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协商后随机产生,现场检查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考评的检查项目、检查重点及考核分确认工作,现场考核分一经组长确认,不得变更。
(二)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阴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依据检查要求配备现场检查人员。
(三)根据项目情况,从专家库随机抽调专家,加入现场检查组。
二、检查范围及频次
(一)检查范围
1、全市范围内所有具备检查条件的在建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管理系统”中在建项目库为准,做到应查尽查。
2、受检项目在检查过程中施工进度需符合检查要求。
(二)检查频次
企业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申请信用综合检查,领导小组根据企业申报情况视情组织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现场考评纪律。现场考评组工作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尺度统一的原则,确保考评工作质量,违反考评相关工作规定的人员,按规定程序问责。被考评单位要确保现场检查秩序,客观反映项目现场管理情况,确保台账资料有效真实。对现场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应付检查、影响现场检查工作秩序的,一经发现核实,由组长根据情况扣减本次现场考评分值,情节严重的本次现场考评分值按0分计入,并进行通报批评。
(二)规范考评结果上传。考评小组要坚持现场考核评分、现场签字确认、现场汇总录入的工作要求,并将考评结果留存,统一时段录入江阴市住建领域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三)规范处罚处理程序。考评小组要按照边检查边督促整改的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由考评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参评单位对考评或相关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申诉,考评小组或相关处罚单位应及时予以回复。
现场考评小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就项目综合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函告(通报)市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属地建设局。
项目属地建设局将通报所列问题的处理结果报市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科。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