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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0760 生成日期 2022-03-16 公开日期 2022-03-16
文件编号 澄住建〔2022〕2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建设,建筑,监理,防疫,检疫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地疫情防控 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部分省市疫情出现外溢,省内多个城市发现阳性病例,个别地区工地也出现多例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切实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澄住建〔202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地疫情防控

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部分省市疫情出现外溢,省内多个城市发现阳性病例,个别地区工地也出现多例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切实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工地“封闭式”管理

(一)即日起全市所有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各单位要响应“门铃行动”,再次对工地所有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实施新一轮核酸检测。在严格实行工地现场封闭式管理的基础上,对工地宿舍区所有人员展开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建立“一人一档一策”,持续完善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参建各方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人员只进不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暂停施工(特殊情况需要继续施工的必须通过属地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暂缓上述类别工地新项目开工,后续开复工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停工项目人员管理。

(二)非必要不增加新人员。纳入行业部门监管的工地中,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通过“健康码+行程码+筑锡码”验证+专人核查登记摸排,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所有人员返锡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持在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工地。

(三)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非必要不外出。同时应做好途中闭环管理,并统一安排接送。

(四)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工地人员核酸检测

(一)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各工地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核酸检测。

(二)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确诊、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闭环管理,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三)工地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和行业部门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四)突出重点地区人员排查,强化人员流动管控,各单位要持续加大对工地往来各类人员的排查力度,及时查明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闭环整改,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三、加强工地日常防疫管理

(一)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同属地街道、社区的联动,主动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工地参建各方应严格落实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所有人员出入登记和健康监测,加强现场防疫消杀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和隔离观察点准备,切实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

(三)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四)工地应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确保现场每名从业人员日常需求,并要做好上岗前疫情防范措施交底,确保疫情防范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名人员、每一个岗位。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

(一)各单位应督促工地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同时要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至项目一线,将疫情防控作为近期监管重点,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自查,加强区级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等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执行落实“封闭式”管理等措施不力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工地参建各方应加强值班值守,并于每日15点前将疫情统计情况、核酸检测统计情况等由各成员单位统计后报送市住建局安监科。根据后续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将适时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并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颖,联系电话:86071409。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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