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0760 | 生成日期 | 2022-03-16 | 公开日期 | 2022-03-16 |
文件编号 | 澄住建〔2022〕2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建设,建筑,监理,防疫,检疫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地疫情防控 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部分省市疫情出现外溢,省内多个城市发现阳性病例,个别地区工地也出现多例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切实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地疫情防控
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部分省市疫情出现外溢,省内多个城市发现阳性病例,个别地区工地也出现多例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切实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工地“封闭式”管理
(一)即日起全市所有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各单位要响应“门铃行动”,再次对工地所有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实施新一轮核酸检测。在严格实行工地现场封闭式管理的基础上,对工地宿舍区所有人员展开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建立“一人一档一策”,持续完善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参建各方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人员只进不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暂停施工(特殊情况需要继续施工的必须通过属地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暂缓上述类别工地新项目开工,后续开复工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停工项目人员管理。
(二)非必要不增加新人员。纳入行业部门监管的工地中,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通过“健康码+行程码+筑锡码”验证+专人核查登记摸排,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所有人员返锡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持在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工地。
(三)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非必要不外出。同时应做好途中闭环管理,并统一安排接送。
(四)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工地人员核酸检测
(一)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各工地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核酸检测。
(二)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确诊、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闭环管理,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三)工地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和行业部门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四)突出重点地区人员排查,强化人员流动管控,各单位要持续加大对工地往来各类人员的排查力度,及时查明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闭环整改,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三、加强工地日常防疫管理
(一)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同属地街道、社区的联动,主动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工地参建各方应严格落实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所有人员出入登记和健康监测,加强现场防疫消杀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和隔离观察点准备,切实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
(三)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四)工地应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确保现场每名从业人员日常需求,并要做好上岗前疫情防范措施交底,确保疫情防范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名人员、每一个岗位。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
(一)各单位应督促工地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同时要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至项目一线,将疫情防控作为近期监管重点,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自查,加强区级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等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执行落实“封闭式”管理等措施不力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工地参建各方应加强值班值守,并于每日15点前将疫情统计情况、核酸检测统计情况等由各成员单位统计后报送市住建局安监科。根据后续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将适时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并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颖,联系电话:86071409。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