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霞客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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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0487 生成日期 2021-12-17 公开日期 2021-12-2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徐霞客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资源,资产,农村,农民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为加快推进全镇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土地复垦、低端低效产业腾退、白屈港整治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资产、资源租赁管理,规范集体资产租赁行为,有效保障村级集体收益,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关于全镇村级经营性资产、资源租赁的 说明

 

为加快推进全镇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土地复垦、低端低效产业腾退、白屈港整治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资产、资源租赁管理,规范集体资产租赁行为,有效保障村级集体收益,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2021年拆迁计划中的企业,不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具体名单以镇拆迁安置科为准;

2、在散乱污整治范围内的企业,不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具体名单以镇综合执法局环保科为准;

3、对于亩均效益1万元(含)以下的企业,不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具体名单以镇经发局经济运行科为准;

4、对于在霞客湾科学城或暂未列入拆迁、腾退范围内,以后有可能拆迁的企业,可先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但需在合同中明确,租赁标的因社会公共利益、产业发展、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拆除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配合做好甲方拆迁工作。租金计算至企业搬迁日止,按日计算。(具体搬迁日以各村验房单为准。)

5、所有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若今后拆迁过程中发现租赁面积与拆迁评估面积差异较大的,由各行政村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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