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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0 14:42

一、整改事项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企业。20217月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包装车间外部东侧和车间内设置包装桶清洗区域,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二、整改目标和期限

整改目标:拆除违法设备,加强环境监管,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时限要求:20221月底

三、整改措施:

一是在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拆除企业磷酸包装区域室内、室外的包装桶清洗设施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的长效监管,全面消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将暂存于企业收集池内的清洗废水合理处置到位,杜绝发生二次污染。

三是在企业磷酸包装间铺设不锈钢板,建设专门的废水收集池,在车间内设置废水收集沟,防止废水外溢。

四、整治完成情况:

1、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已于2021712日拆除了磷酸包装区域室内、室外的包装桶清洗设施,不再清洗包装桶。

2、磷酸包装间已于2021730日整体室内铺设了不锈钢板和专门的废水收集池,车间内设置了废水收集沟,防止废水外溢。

385日,执法分局对该公司后督察检查时,包装桶清洗设备已全部拆除,暂存于收集池内的清洗废水已全部打入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回用于冷却系统。

4202197日,执法分局对该公司清洗包装桶未执行三同时的违法行为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40万元。

综上所述,企业已于20217月底按要求整改到位。

此公式期自即日始7天,即2022120日至2022126日,凡是对上述情况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江阴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包澄阳   联系电话:86008007

                            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

                               20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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