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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季节性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0 09:11

江阴天力燃气有限公司:

鉴于今冬明春天然气气源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为缓解我市季节性天然气供需矛盾,适度疏导上游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保障天然气正常供应,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衔接周边城市价格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季节性价格。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季节性价格:在现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中准价格(2.95元/立方米)基础上加收最高不超过0.7元/立方米。工业最高可上浮5%,商业最高可上浮10%,下浮不限。

2.执行时间:自2021年11月10日零时至2022年3月31日24时止。

3.燃气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等工作,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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