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3370 | 生成日期 | 2021-11-25 | 公开日期 | 2021-11-25 |
文件编号 | 澄法宣办〔2021〕1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题(二级) | 司法 | 关键词 | 政法,法制,法律,律师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宪法宣传月”。 |
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企业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各驻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月”。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省、无锡市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全市“宪法宣传月”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镇街道园区、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认真组织贯彻实施,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请各镇街道园区、各单位各部门及时报送“法治宣传月”活动信息、图片资料,并于12月24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法宣办,联系人:梅湖冰;联系电话:86862238;电子邮箱:jysfjxx@sina.com;江阴普法工作QQ群:340041355。
中共江阴市委宣传部 江阴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阴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月”。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活动,根据中央、省、无锡市部署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12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四、具体安排
根据中央和省、无锡市关于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有关精神,在全市开展“1+7+N”主题宣传活动。
(一)举办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服务活动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之前,由市法宣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新桥镇文化中心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表彰“谁执法谁普法”优胜单位、十大“法治实事工程”、颁发“法律明白人”聘书、举行《青少年法治故事》专刊首发等。活动现场,各专业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同步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及法治灯谜、法治游戏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宪法、民法典及专业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全市各镇街道园区要分别选取人口密集地段,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和广场宣传服务活动,联动开展法治惠民活动。
(二)开展七大主题活动
1. 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大学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举办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启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园区)
2. 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费法、疫苗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3. 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举办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镇街道园区)
4. 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园区)
5. 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
(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各镇街道园区)
6. 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军队律师、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局,各镇街道园区)
7. 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各镇街道园区)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全媒体宣传
各镇街道园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APP,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移动电视等平台载体,集中展播(映)法治宣传优秀动漫和微视频作品,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无锡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力戒形式主义,增强宣传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台、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技术新媒体运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